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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并于同日起施行;8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本文将以这两部法律的修改为基点来探讨一下当代市场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破产欺诈行为的定性,以期对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