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法律制度研究

来源 :宋孜岳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1394870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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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密码学技术在区块链背景下诞生的一种新兴事物,种类繁多的虚拟货币造成了许多热点新闻,使其成为整个社会的热点话题。中本聪2008年提出比特币这一词汇,并于2009年发布首个比特币软件,自此虚拟货币展现在公众面前,此后出现了各种类型的虚拟货币,以太币、莱特币、瑞波币都是有名的虚拟货币。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许多投资者开始对非国家化的货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些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投资人们认为目前各国法定货币是由国家操控的,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通货膨胀问题。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从一方直接支付给另外一方的点对点形式,没有其他机构和组织的参与与影响,交易过程自律,并且不受监管。这种无政府化的货币形式收获大量好奇和追捧,但因此引发的无监管漏洞也逐渐显露出来,各种丑闻与隐患的消息时常出现,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国应当通过法律制度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以防止其造成的负面影响。虚拟货币的持续发展过程中,对法定货币体系下的商业模式造成了极大影响,虚拟货币创新性地将交易中间人的位置取消,并且保障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安全。但是人们对虚拟货币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由于其名称和功能使得它被一部分人视为货币,也被一部分人视为投资工具,不同的理解对正确认识虚拟货币是不利的。虽然我国针对虚拟货币出台了法律文件,但是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存在虚拟货币法律属性不明确、以堵为主的监管制度效果不佳、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缺乏规制以及现行制度对金融风险的规制不足等情况。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我国将虚拟货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并不承认虚拟货币具有法定货币的货币职能,将虚拟货币的相关交易视为以物易物,虚拟货币的投资行为与现行金融体系相隔绝以防止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但这种方式与虚拟货币的实际作用存在差别。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主要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实现,但是平台的设立与交易规则等问题均没有受到法律足够的监管,这种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容易导致一系列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对虚拟货币在我国未来发展产生阻碍。因此虚拟货币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应当尽快完成,从而使得我国金融环境保持正常秩序,为信息化时代虚拟货币的有序发展提供法律的制度的保障。本文研究思路是:首先从虚拟货币的概念性质等基本特征进行介绍,分析其安全性、便捷性、匿名性、去中心化的特点和虚拟货币的三种属性;其次论述我国虚拟货币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从发行、交易、监管三个角度分析我国目前虚拟货币法律制度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之后探讨国外虚拟货币法律制度发展的经验与启示,虚拟货币作为新兴事物,国外的实践经验更加丰富,因此要完善我国的虚拟货币法律制度,应当对国外的制度进行学习,取长补短,通过学习外国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国国情来完善我国虚拟货币制度。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虚拟货币法律制度的建议,应当明确虚拟货币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确定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和监管制度。完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管制度,设立完备的交易平台准入制度,并且制定虚拟货币交易制度,进一步需要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制度。我国应当完善打击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制度,通过建立客户识别、监管跨部门协作以及完善国际反洗钱合作制度从而构建对相关犯罪的监管制度。使得虚拟货币的负面影响不断降低,发挥其积极作用,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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