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中事实错误问题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hu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错误问题的研究是刑法理论中重要的课题之一,对犯罪行为的故意、罪名、既未遂、责任等认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刑法典中没有相应的、明确的适用规则的规定,导致实务界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对错误问题似乎有种讳莫如深的感觉。而就错误问题对具体的罪名、或者一类罪名的影响以及解决,相应的研究也比较少。在我国刑法中,贿赂犯罪的罪种体系复杂,具体罪名中的构成要件的规定也较为特殊,客观上行为人很容易对相关事实或者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认识或者界定错误,而其中的事实错误场合如何影响行为人在贿赂犯罪中的罪过、刑事责任、既未遂等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是本文试图予以具体回答的。本文正文将分为三部分来讨论该问题。第一部分将首先讨论错误问题的国内外的分类体系及学说观点,以厘清什么是事实错误,其与法律错误的界限在哪里;其次讨论笔者在本文中采取的分类体系及理论立场,以及笔者在具体罪名中讨论错误问题采取要件要素视角的研究途径;最后讨论贿赂犯罪中错误问题发生的主要场合。第二部分讨论受贿型犯罪中事实错误的主要场合和解决,以要件要素为视角,主要围绕受贿型犯罪中受贿对象、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本人或者他人职务之便以及受贿数额等错误场合进行讨论;在共犯的事实错误这一专题下讨,论共同实行犯和教唆犯(帮助犯)的事实错误,并结合共犯理论讨论此类错误的解决方法。第三部分将延续上一部分的思路,对行贿型犯罪中要件要素发生错误的场合进行讨论,主要针对行贿对象、谋取利益是否正当、对收受方职权的性质和范围的认识等要件要素进行分析,还将研究行贿型犯罪中比较特别的要件要素即消极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错误问题。同样本章也设了共犯的事实错误这一专题进行讨论,其中重点是对对方身份的认识错误问题。
其他文献
当前,天津正处在五大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期,城市发展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为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须加快
由于1999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2002年又颁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目前各中小学对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行政组织掌握着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权力,在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治理中具有核心地位。行政组织能否对社会和公民实现一种良好的治理是衡量一国社会管理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准
不作为帮助犯,是行为犯与共犯相竞合的领域,指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以不作为方式帮助他人犯罪成立帮助行为,已成为国外刑法理论的通论;在中国,不作为帮助犯
对于城市地铁而言,已经由单独的地铁线路变为复杂的地铁网络,随着地铁网络的形成,新旧地下结构的相互穿越成为线路规划不可避免的问题。本文基于天津地铁3号线某区间隧道开挖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是教育者根据学生个人特征和社会需要,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认知、规划职业发展、培养职业能力,选择适宜性职业,以促进学生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
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行业,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三大行业得到了迅速却不平衡的发展。相对于银行业与证券业而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比较落后的
在现代管理学中,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人力资源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提出并明确加以界定的。20世纪90年代后,发达国家企业中运用了许多创新性的人力资
理论与创作在艺术研究领域中,是个绕不开的话题。艺术的门类众多,有各自的特点,欲作全面详尽地探讨,实非易易。因此,本文就从艺术中的一个很小的部门——书法,来探讨这一议题
集体行动是人们为了增进共同的利益或者改变现在的不利处境而采取的一种共同选择的活动。在集体行动的过程中,如果人们之间缺乏合作必然会影响行动目的的实现,但如果人们在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