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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纳税服务渊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起,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大潮涌动下,世界各国人民要求政治民主化、管理法制化、服务人文化。由此,许多国家开始顺应纳税人需求,将纳税人权利提升到新高度,如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法律文件纷纷出炉,提出了“为纳税人服务”的口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纳税服务的浪潮。近年来,纳税服务也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出现了一些的新动态、新趋势。在我国,纳税服务从概念提出至今,仅有短短的几十年光景,尤其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和理念,还只是近几年的事。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指引下,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提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税收主题,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也逐渐转变税收征管理念,把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二00五年十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这是我国第一份关于正式规范纳税服务的文件。虽然纳税服务理念提出时间不长,但势头发展迅猛,尤其最近五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推动下,各级税务机关确立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这一理念,积极主动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纳税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二00八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设立了纳税服务司,纳税服务司成立,标志我国纳税服务工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陆陆续续设立了纳税服务组织,至此从上至下一个为纳税人服务的规范组织架构初步形成,放眼未来,我国的纳税服务,不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方面,必将前途无限大有作为。本文从科学的税收根据理论出发,提出税务机关具有两大职能——“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由此将税收管理活动划分为两大系列:纳税服务系列与税务行政执法管理系列。本文专门论述我国税收管理活动中的纳税服务问题,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征管经验和有效做法,探讨构建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设想和建议。本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纳税服务的理论根据研究。指出税收的本质是政府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费用补偿。税务机关作为政府公共部门之一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即为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根本职能。第二部分:纳税服务与税收遵从。讨论纳税服务对纳税人的税收观念、税收知识以及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的影响作用,进而对强化税收遵从的作用。第三部分:纳税服务分三个部分。第一、是税收信息服务方面,第二、是纳税程序性服务方面、第三、是纳税人权益服务方面。第四部分:我国现阶段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构建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设想及建议。通过比较税务管理组织结构模式,按照税务机关的两大职能——“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具体提出理想的税务管理组织结构设想,并针对我国现阶段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