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今世界,地理标志对各国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国法律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进行了规定,形成了各自的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以保护本国的地理标志,发展本国经济,我国也不例外。我国主要采用《商标法》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专门法保护并行的模式来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但这两种保护模式关系的混乱造成了实践中的冲突,十分不利于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本文旨在通过对地理标志基础知识介绍,以及对当今世界四种主要的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的评析,来解决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以不断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模式,更好地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发展我国经济。 本文主体分四个部分对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文章第二部分对地理标志的概念、地理标志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及地理标志的特征、属性进行了分析,以便清晰地认识地理标志,并对世界上现存的四种立法模式即专门法模式、商标法模式、商业标志法模式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模式进行了介绍,同时指出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的重大意义。 第三部分是对国际社会地理标志保护立法模式的研究,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沿革及现行国际谈判的基础上分析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趋势,以便为我国选择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保护趋势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提供借鉴依据;另一方面对第一部分介绍的四种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模式的特征、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从而为选择和构建最为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模式提供借鉴。 我国采用《商标法》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专门法保护并行的模式来保护地理标志,但由于立法、管理等多种原因造成了实践中地理标志权和商标权的冲突。论文第四部分在对其冲突的成因进行剖析后发现,建立两个模式的协调解决机制是完善我国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