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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异常迅猛,现代化的速度比世界其他国家的平均发展水平的高出一倍。然而,区域的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己经超过了地方政府财政的承担能力。为了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地方支柱产业,确保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开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运而生。2011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发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才被揭露出来,并逐步得到各监管部门的重视。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其区别于一般民营企业,除了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外,还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融资平台虽然要接受更严格的审计监管,但从公布的审计结果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金额都十分巨大,这除了融资平台数量众多这一原因外,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都是经过了长期的积累形成的。融资平台一直受到审计监管,但是其存在的问题并没有被以往接受的审计揭露出来,现行的对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审计监督似乎并没有起到对平台存在问题进行控制和改善的作用。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相对于省、市一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规模普遍较小,缺乏盈利能力,无法满足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的条件,导致其更可能通过舞弊手段粉饰财务报表,增加其重大错报风险。而且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具有政府融资代理人的双重特性,就社会审计而言,这样的特性一方面会导致审计人员疏忽对其风险的评估,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的时候,其审计意见会受到多方干扰,从而削弱审计能起到的监督效果。我国目前对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接受的审计主要以政府审计部门组织的专项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年报审计为主,这几种审计从目标和内容,准则和规范,到程序和方法等都不一致,缺乏有效沟通和整合。本文通过对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运作机制,从法律、政府监管、银行监管、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五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分析现行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审计监管体系存在的原因,另一方面分析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审计风险及风险产生的原因。并且结合对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审计案例,通过分析案例公司存在的重大错报以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析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旨在梳理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审计中存在的审计问题和审计风险,通过大量资料搜集,调查分析,从理论和案例两方面对县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审计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对降低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审计风险,完善融资平台的审计监督提出建议,以便促进我国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审计监管体系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