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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学界还是政界,都将利益冲突界定为腐败之源。利益冲突的提出来自于公职人员的两面性,即公职人员既是公共权力的代表,亦是追逐私人利益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权力背后蕴含着的巨大利益诱惑,这是权力寻租得以存在的原因。而当“经济租金”超过了资源拥有者的机会成本的报酬,腐败成本,即受惩罚的机率和侥幸逃脱机率远远低于腐败的收益时候,腐败随之产生。①所以,防止利益冲突,就是防止公职人员代表的公共利益和其私人利益发生冲突,进而消除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产生腐败的土壤。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顾名思义,就是防止“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作者选取本题的目的是认识到防止利益冲突是预防贪污腐败的最重要制度之一,也是当今国际上比较通用也行之有效的制度。我国当前的情况是,对于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并做出了自己大胆的尝试,但缺乏的是成熟的、有针对性的、符合国情的实践。本研究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总结、梳理我国自建国以来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资料,有针对性的同国(域)外的做法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在规定、申报、公开、监督和问责这五个维度的困境,结合国情,试图提出一些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做到防范胜于治疗,对于贪腐的治疗是“防患于未然,胜于打击。本文以我国和国际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在比较分析我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弊端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建议作为主线。本文正文分四部分,共38000余字。第一部分为基础概念界定章节。第一,对利益冲突概念的界定;第二,对腐败概念的界定;第三,利益冲突与腐败的关系。第二部分为文章的重点部分,是后续研究的基础。通过对规定、申报、公开、监督和问责这五个要素的比较,以便分析我国在各个要素中的不足和困境。第一,规定要素的比较;第二、申报要素的比较;第三是公开要素的比较;第四是监督要素的比较;第五是问责要素的比较。第三部分是我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困境。通过与国际先进做法的比较,着重对规定要素中的法律地位、申报要素可操作性、公开要素中的公开范围和尺度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的归纳和分析。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对策建议。以第三部分的具体困境和不足为基础,有针对性提出一些大胆而合理的设想和做法。笔者力求以我国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一个研究的载体,通过比较国际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能够发现我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不足,在比较国际防止利益冲突建设方面提出自己力所能及的意见,藉此借鉴,希望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但限于资料的搜集,论文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建立独立的反腐机构举步维艰的情况下,尽快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才是反腐败的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