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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金融业稳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可以有效激励金融机构保持充足的资本、约束自身高风险行为,是对一般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构成的一种机制性补充。目前,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制实行存款保险的国家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
祖国大陆地区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但长期以来实际存在着隐性存款担保,而其临时性、事后性、不规范性、不公平性、阻碍金融业市场化的进程、甚至影响币值稳定、增加通胀压力等弊端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加入WTO之后,祖国大陆地区按照协议制定出了银行业市场对外开放的时间表,这意味着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于外资银行和国际银行业的激烈冲击和挑战,也意味着大陆地区的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将极大程度地向国际惯例靠拢,按照国际惯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祖国大陆地区已经建立了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并专门成立银监会来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责,但存款保险制度至今仍处于酝酿阶段。
台湾地区在开放金融市场的同时效仿西方逐渐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至今已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存款保险机制渐趋完备、初具规模。从总体上看,台湾地区存款保险的制度设计是成功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因此,借鉴台湾地区存款保险机制运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国内经济、金融的实际情况,对大陆合理设计并成功运作存款保险制度将大有裨益。
本文首先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理论进行研究,同时对不同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对比,在此基础上,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分析。然后,以台湾地区存款保险制度的沿革和功能评介为线索,在了解台湾地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台湾存款保险制度,从法制化与灵活性、政府功能、监管职能、保险费率等方面加以分析,阐明其对探索建立适合大陆地区具体情况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借鉴意义。在文章的最后部分,作者给出探索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