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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东北民族电力业是在西方列强的入侵和清末“新政”的背景下设立的,以1907年第一个民族电厂的建成为标志,开启了起步阶段。进入民国以后,东北民族电力业不断发展,直至“九·一八”事变后陷入衰落。 近代东北民族电力业的发展带有明显的阶段性,本文主要以时间为顺序展开论述。1907—1911年为东北民族电力业的起步阶段。分析起步的原因,并按照东北三省开创电力业的先后顺序,分别阐述其创办的具体情形。1912—1931年为东北民族电力业的发展阶段。以“九·一八”事变为界点,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趋势。“九·一八”事变前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原有电厂的改善与扩充、新增电厂的发展、哈尔滨电权的回收与统一三个方面,并认为用电需求的增多、政府对电力事业管理的加强、日本电力业在东北的进一步扩张为其发展的主要动因。对“九·一八”事变后民族电力业的衰落情形,进行简要论述。 基于对东北民族电力业发展历程的考察,在其特点、影响、局限方面进行思考与分析。通过与国内民族电力业、日俄外资电力业的比较,得出相应特点。与此同时,民族电力业对外资电力业、东北城市近代化、东北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此外,东北民族电力业在发展过程中存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不平等条约的限制、对经济环境与外国技术的依附,以及自身发展过程的缺陷,都牵动着民族电力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