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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审计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眼球”,审计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完善监督体系的制度安排,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廉政勤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审计类型,随着被审计对象的职务、级别层次的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在具体的审计内容确定、审计评价标准的设立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尤其是在对地方政府首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界定上。
文章对地方政府首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与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判断,结合宁波市当前政府首长经济责任的现状,阐述了确定审计内容的原则及以政府性资产为主要审计内容的观点。中国的县市一级政权是中国政策宏观到微观的转折点,它是中国条块行政体系最根本的结合点。本文紧紧围绕地方政府首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内涵特征,提出应紧扣地方政府首长的职责、以政府性资产审计模式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观点主要适用于地市级以下政府首长的审计。当然,因为地域的不同,在具体开展对地方政府首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应因地制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