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险公司股权结构对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uhuohu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业肩负着社会保障责任,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直接关系着我国整个金融业、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的安全与发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想要发展壮大,已经不能再仅仅依托于行业的发展,而是要靠提升自身的公司治理水平从而增加竞争力。其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优化股权结构是构建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长期以来,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问题始终是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因此外部监管措施也日益严格与完善,而财产保险公司又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其经营稳定性一旦受到威胁,将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本文从股权结构的视角来研究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文对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战略联盟理论进行梳理,为后文分析股权结构对财险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提供理论依据并据此提出研究假设。其次,本文利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数据分析了我国财险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明确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实证研究提供支持。最后,本文以我国55家财产保险公司2016-2020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平衡面板,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探讨股权结构对我国财险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我国财险公司股权结构与风险承担水平紧密相关。其中,股权集中度与风险承担水平正相关,股权制衡度与风险承担水平负相关,国有股比例与风险承担水平没有显著性关系,同时外资持股比例的增加会提升风险承担水平。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相关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管理。首先,在限制财产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的基础上,对其他股东的持股情况也加以关注,同时加强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穿透式监管。其次,鼓励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形成“适度分散、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从而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最后,在引入外资战略性投资者的同时,也应当合理控制财险公司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防范外资股东话语权过大而带来的风险。
其他文献
随着“偿二代”的实施,流动性管理逐渐引起保险公司重点关注,流动性监管也被列为我国“偿二代”二期工程中优先推进的任务。一项2016年的调研数据显示,85.71%的保险公司已将流动性管理置于公司总体战略和业务单位战略。但目前我国保险行业整体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且保费增速放缓以及业务结构调整对行业流动性管理也提出了很大挑战,尤其是个别公司流动性问题更加显现。流动性是保险公司运营的生命线,保
学位
养老保险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背景下,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已成为全球趋势。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但各支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广覆盖,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对其依赖性较高,可持续性存在挑战;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较小,对养老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不足;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潜力巨
学位
近年来,在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涨、中美贸易摩擦频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制造业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增大和盈利空间收窄的挑战。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用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企业的雇佣决策和融资决策。与此同时,就业问题严峻和企业杠杆率高,国家提出了“稳就业”和“去杠杆”的政策目标。因此,研究社会保险费对劳动雇佣和杠杆率的影响,不仅有助于客观评价社会保险降费的微观经济效应,而且能够从“
学位
保险自产生以来就具有经济补偿的基本职能,并在发展过程中派生出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新的职能。保险职能的发挥一方面有助于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运行,助推社会稳定氛围的形成,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注重风险管理,安定消费者的生活。保险的职能使得保险业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殊功能,并以此与金融业的另外两大支柱——证券业和银行业区分开来,扮演着社会保障的角色。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公司自
学位
资管产品的实质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财产具有独立性和有限性,法律性质应当为信托。就其增值税纳税主体而言,财税[2016]140号文将资管产品在运营过程中所涉的增值税,以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作为资增值税的纳税人的规定存在有违信托财产独立性、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冲突以及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等问题。《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条规定以投资人为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模式虽然符合税法的实质经济主义,却忽略了
学位
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虽历经坎坷,曾一度因为种种原因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左右暂停业务,但是后续其发展蓬勃,保费规模在财产保险市场中的占比也遥遥领先于其他财产保险险种,所以其他财产保险险种在财产保险产品的划分上,可以简称非车险,这也充分体现出了车险在财产保险公司中的重要地位。机动车辆保险由于其发展时间较长,数据规模和数据收集都非常成熟,所以很容易做出成果,对于风险识别和费率厘定的发展和创新程度上都远超其他非
学位
<正> 一、越婢加术汤治疗风水案陈×,男、66岁.住院号803353.主诉:恶寒,浮肿一周,1980年8月21日门诊以水肿收入我科. 主证:恶寒、恶心,呕吐,口苦,面肿目下窠如新卧蚕状,下肢肿按之凹陷,胸闷,时咳嗽,咽喉疼痛,舌淡红、苔薄腻,脉浮弦而数. 检查:体温:36.8℃,呼吸:18次/分,心率88次/分,血压:156/90毫米汞柱,体重:53公斤,心音亢进,呼吸音低,尿常规:蛋白(++),
期刊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不断实施开展,以及多元化健康医疗管理体系的构建目标,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建设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产品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不仅要增加产品的供给数量,更要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转型,引入健康管理服务。保险公司作为供给主体,应加强与上下游健康产业的合作,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闭环。通过对商业健康保险供给侧改革,提高其行业供给效率,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健康管理需求
学位
在“案多人少”背景下,示范判决机制作为一种高效的群体性纠纷化解制度,在我国试点并逐步确立。同时,示范判决机制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支持诉讼、调解等制度,初步构建起我国的证券群体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然而,示范判决机制在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定位尚不明确,且内容较为笼统。因此,如何能够最大化发挥示范判决机制的“示范性”系本文的研究重点。鉴于示范判决机制具有高效、兼容性强的特点,其能够与其他多元化解机
学位
在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判实践中,呈现出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几种审理模式混杂,且适用依据未成共识的景象。知识产权类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侵权法律规范在规范构造上呈现出由侵权到犯罪的递进逻辑,刑事法和民事法在违法性判断上面向一致。在责任承担上,刑事中的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发展模糊化了刑民责任的边界。程序设置需要顺应实体规范特点,保障被害人利益,有利于综合判定被告人责任。考察几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