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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作为危险系数极高的行业,其安全事故发生概率较高,财产损失较大,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正常运营。因此,企业应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充分的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从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用来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是煤矿坍塌、化工厂爆炸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等依然频发,安全生产依然是企业牢记的第一要务,同时也暴露了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仍然存在若干问题。这不禁使人们反思,高危行业是否真的将安全生产费用用到实处?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安全会计信息披露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并且准则对安全生产费用核算的规定还不够完善,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时拥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由于缺乏法律强制性的约束,管理层可能会凭借信息优势而进行盈余操纵。高危行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上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那么,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这一行为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掩盖其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呢?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又是否会对这一行为产生影响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本文选取沪深两市2012-2016年高危行业上市公司为实证研究样本,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来衡量高危企业进行应计盈余管理的程度。本文借鉴Roychowdhury(2006)的做法,采用异常生产成本、异常酌量费用和异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的综合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公司治理水平的衡量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来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监事会特征、管理层特征四个维度,共计九个指标,计算得出的样本企业的综合得分即为公司治理水平。本文首先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盈余管理相关性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探究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水平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盈余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否有所不同。研究结果表明:(1)与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高危企业相比,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高危行业其应计盈余管理程度和真实盈余管理程度均比较高。(2)公司治理水平越高的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越小,无论是应计盈余管理还是真实盈余管理,说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改善高危行业管理层利用法律和准则的漏洞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