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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被视为是相互冲突的政策目标,经济增长可能需要承担环境破坏的成本,而保护环境可能要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以期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创新,致力于构建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协调、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2007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科技进步与创新、财税与金融政策、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启了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推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均衡发展的改革实践。
迄今为止,“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已逾10年,一系列以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政策措施已经在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落地多年,令人关注的问题是,改革是否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同时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改革是否真的可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权衡?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致力于采用改进后的合成控制法,选择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中9个地级市作为处理组,其余240多个地级市作为控制组,识别“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因果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第一,整体来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具有显著的经济增长促进效应。无论是武汉城市圈还是长株潭城市群在改革实施以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均明显得到提高,但武汉城市圈的增长促进效应要显著高于长株潭城市群。第二,分区域来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对武汉城市圈的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都具有显著的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但区域内的经济增长效应差异较大;而在长株潭城市群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却只对中心城市长沙市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增长效应,对区域内非中心城市的经济影响效应并不显著。第三,分城市来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对传统的老工业城市黄石、株洲、湘潭的经济增长促进效应均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城市的产业结构落后情况比较严重,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转型升级以及更高的经济成本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
进而,本文从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和财政情况三个角度,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机制分析,并根据实证分析和机制分析的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提高武汉城市圈的增长效应,应建立多中心城市发展模式,设立一到两个副中心城市或卫星城市;为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的增长效应,应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外溢效应。
迄今为止,“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已逾10年,一系列以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政策措施已经在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落地多年,令人关注的问题是,改革是否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同时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改革是否真的可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权衡?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致力于采用改进后的合成控制法,选择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中9个地级市作为处理组,其余240多个地级市作为控制组,识别“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因果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第一,整体来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具有显著的经济增长促进效应。无论是武汉城市圈还是长株潭城市群在改革实施以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均明显得到提高,但武汉城市圈的增长促进效应要显著高于长株潭城市群。第二,分区域来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对武汉城市圈的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都具有显著的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但区域内的经济增长效应差异较大;而在长株潭城市群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却只对中心城市长沙市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增长效应,对区域内非中心城市的经济影响效应并不显著。第三,分城市来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对传统的老工业城市黄石、株洲、湘潭的经济增长促进效应均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城市的产业结构落后情况比较严重,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转型升级以及更高的经济成本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
进而,本文从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和财政情况三个角度,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机制分析,并根据实证分析和机制分析的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提高武汉城市圈的增长效应,应建立多中心城市发展模式,设立一到两个副中心城市或卫星城市;为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的增长效应,应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外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