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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力不足一直是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难题。公安机关共进行了四次大的组织机构改革,但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信息时代来临和全球化进程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使得原本不足的警力更加紧张,警力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公安基层工作正常开展。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依靠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度地扩充警力是极不现实的,因此解决警力不足主要依靠公安机关内部下沉警力。2007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下沉了8万多警力。这次警力下沉也只是实现了数量上的下沉,在目前情况下只是相对缓解了警力的不足,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在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上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本文主要运用扁平化组织结构理论的观点,并结合系统论和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理论,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采取实地调查研究、资料分析比较等方法,阐述了的组织扁平化对公安机关组织机构改革的现实意义,通过“扁平化”理论在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以及各地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凸显的成效,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实现公安机关组织机构扁平化的设想和建议。强调要想突破警力不足的“瓶颈”问题,只有在警力下沉的基础上精简机构,下放职能,在公安理念、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人事制度以及管理方法等方面创新,逐步实现公安机关组织机构“扁平化”,从而实现科学配置警力资源,建立高效统一、运转灵活的打防控一体化的实战型公安机关。这也正是本文认为的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