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权配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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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营改增”后地方普遍存在财政缺口较大的问题,实施减税降费后愈加明显。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拓展地方收入来源。2021年“十四五”规划将消费税改革作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的措施再度强调,明确了消费税由中央税向地方税迈进的改革方向。地方对于地方税享有税权,因此也可以说“十四五”规划内在地对消费税税权划归地方提出了要求。地方税权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撑与保障,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权配置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消费税改革目的的实现与风险的防范。本文以文献研究法、规范研究法与数据研究法作为主要研究方法,旨在消费税改革背景下,对我国地方税权配置进行完善,并根据完善的地方税权配置引导我国消费税改革发挥积极作用。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消费税属性与地方税权配置的法理基础,重点意在论述消费税税权划归地方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对于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权配置的可行性分析,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权配置可以以财政分权理论与税收收入划分原则作为理论依据,以地方税权配置的立法经验与法律空间作为法律依据进行配置。第三部分对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权配置进行实践考察,消费税改革在地方税收立法权、地方税收征管权与地方税收收益权的配置上均存在困境,首先,消费税改革与消费税立法中均未涉及地方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其次,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收征管权配置薄弱,难以应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所引发的征管难度加大问题;最后,地方税收收益权配置失衡,配置依据不合理且缺乏法治保障,地方难以获得救济。第四部分提出消费税改革中地方税权配置的完善路径,首先,应当适度赋予地方部分消费税税收立法权,在明确地方对消费税的立法权限的基础上,在消费税改革试点中同步税权配置改革,逐步落实地方税收立法权配置;其次,强化地方税收征管职权,加强双重领导模式下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健全全国消费税税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省际间税务信息的沟通;最后,优化地方税收收益权配置,厘清事权、支出责任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同时加强税收收益权配置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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