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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历史经验为例,探讨了不同的产权制度对于国家长期增长和国际竞争力,以及它应对国际外部环境冲击的能力具有何种影响。认为,具有生产性的阶层或集团的财产权利受到国家保护、其财产利益在国内外得以扩张,是一国实现长期增长和确立国际竞争优势的关键。为此,建立了一个大国长期增长的分析框架。居于该框架核心位置的是统治阶层与商人阶层的关系,以及由它们相互的结合方式所决定的非中性产权制度。从时间上看,理论框架的建立基于对大国之间历史分岔起点和长时段互动过程的经验研究。在空间上,把整个论述放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竞争单位的国际环境中展开。因为国家间开始出现增长分岔的时期与各国相继进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时期基本同步;其间,外部环境成为影响一国长期增长的重要参数。各国先后步入世界体系后,有的国家得益于产权的制度基础或制度创新,实现了经济“起飞”,在错综复杂、变幻莫测的国际环境中脱颖而出,并通过制定国际规则不断巩固和扩大自身的优势;有的国家受制于产权制度的缺陷而与历史机遇失之交臂;在丧失竞争优势后,它只得作为国际规则的接受者亦步亦趋地跟随强国身后。我们通过剖析英国、美国和晚明中国这三个典型国家的历史经验及教训,对上述部分现象和结论进行了阐释和论证。 基于历史案例分析,对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的相关理论作出了一些补充。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学者指出,产权制度的创新导致了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非中性产权制度的分布高于产权保护本身”的命题。倾向于同普遍、平等适用于社会各阶层的产权保护相比,带有歧视性的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意义更为重大。非中性产权保护是否与最具生产性和创造性的社会阶层或集团的产权相结合,才是能否实现长期增长的关键。公共选择学派的学者,如奥尔森、布坎南和斯蒂格勒等人通常认为,利益集团与政府之间的共谋,以及由此形成的垄断性政策将阻碍自由竞争和经济增长。更关注,商人阶层或利益集团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方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扮演的重要角色。在商人控制政府的收买型官商合作关系中,正式的非中性产权规则的形成,促进了具有生产性的阶层或利益集团实力的壮大。这在大国的“起飞”阶段,往往成为其实现持续性经济增长的先决条件。在另一些国家中,商人阶层和统治阶层之间没有达成合作,或者其共谋以生产性阶层依附于统治阶层的形式展开,商人的产权依赖于非正式产权习惯的调整。由于生产性集团未能在国家经济和政治领域中确立自己垄断性的规模和势力,长期增长因此陷于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