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评价商调式乐曲对证调治肝火上扰型耳鸣的临床疗效。 方法: 本临床观察将切合纳入标准的80例耳鸣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40例用商调式乐曲治疗,对照组40例用轻音乐治疗。两组均治疗四周,每周三次,每次20分钟,4周为一疗程。80例患者于治疗前、第8天、第15天及第29天观察耳鸣严重程度变化情况,一个疗程结束后评价对比两组疗效,并用统计学方法分析两组差异。 结果: 1.两组患者治疗结束后疗效为:商调式乐曲治疗组:显效11例(占27.5%);有效18例(占45%);无效11例(占27.5%);总有效率:72.5%。轻音乐对照组:显效5例(占12.5%);有效16例(占40%);无效19例(占47.5%);总有效率:52.5%。商调式乐曲组有效率明显高于轻音乐对照组(P<0.05),在耳鸣严重程度积分改善方面治疗组也优于对照组(P<0.05)。 2.两组患者治疗结束后一个月随访疗效为:商调式组:显效8例(占21.1%);有效14例(占42.1%);无效16例(占36.8%);总有效率:63.2%。轻音乐对照组:显效2例(占5.6%);有效13例(占36.1%);无效21例(占58.3%);总有效率:41.7%,商调式组与对照组比较有差异(P<0.05)。 3.两组患者各项评估指标疗效比较:一个疗程结束后,各项评估指标评分水平均有显著改善。经Mann-Whitney秩和检验,两组耳鸣环境、持续时间、睡眠、情绪等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优于对照组 4.两组患者治疗进行前,两组在性别、年龄、病程长短等各方面进行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有可比性。治疗结束后分别进行各因素对疗效的影响分析,其中性别、年龄对疗效的影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患者的性别、年龄因素对疗效的判定没有显著差异。病程因素分析时,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此观察中病程因素对疗效的判定有显著差异。 结论: 商调式乐曲对证治疗肝火上扰型耳鸣有确切的临床疗效,它能较好的改善耳鸣患者的临床不适症状,尤其在改善睡眠、调节情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两组治疗结束后,均无不良事件发生。因此,该疗法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