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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间,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经济总量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我国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也出现了数次重大变动,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动收入占比逐年下滑,到2007年达到最低点39.7%,虽然自2008年以来,该指标略有回升,但也没有超过45%。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收入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资本回报占GDP比重的逐渐攀升,两者的一降一升表明目前我国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呈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特征,与我国要素禀赋结构相悖。鉴于初次分配格局对于全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具有决定作用,而且经济发展成果共享是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目标,对劳动收入占比进行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已有的劳动收入占比研究大多是从资金流的角度来开展,而且更多的关注了经济运行自身的规律性,对制度环境的影响重视不够,即使有涉及制度因素的研究,也多数是关于财税政策、所有制改革等方面内容,对社会管理制度,特别是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有所忽视。本文认为“政策之治”的改革路径表明社会政策在我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很大约束性。已有的研究看到了劳动与资本收入分配不公在微观层面表现为城乡间、人群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却忽略了有可能是因为制度固化导致微观个体的收入差距拉大,进而影响到宏观层面的劳动收入占比。本文试图从制度环境的角度来切入,主要回答的问题是:户籍管理制度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劳动收入占比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进而,我们将这一问题分成了三个小问题:第一,不考虑户籍制度的约束影响时,农村转移劳动力对于劳动收入占比有怎样的影响?第二,户籍制度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具有怎样的影响,在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收入差距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第三,当同时考虑其他影响因素时,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劳动收入占比的影响是怎样的?对第一个小问题,本文先从理论上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劳动收入占比的影响分解为四部分,一是通过劳动力转移改变了产业结构,高劳动收入占比部门的就业份额下降而低劳动收入占比部门的就业份额上升,这一影响表现为拉低总劳动收入占比;二是劳动力转入非农部门后改变了非农部门的劳动力供求关系而带来的非农部门收入水平下降,这一影响同样表现为拉低总劳动收入占比;三是劳动从农业部门转出后使得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有所上升,这一影响表现为减缓总劳动收入占比下降;四是由于农业和非农业部门之间存在工资水平的联动效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对非农部门收入的冲击会被抵消一部分,这一影响也会表现为缓解总劳动收入占比下降。总体而言,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总的劳动收入占比具有两个方向的影响,但总的影响是负向的。在理论分解完成后,我们设计了两个实证模型,结果表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无论对非农部门的劳动收入占比还是对总的劳动收入占比都具有显著作用。对于第二个小问题,我们运用1997-2006年中国家庭营养和健康调查(CHNS)数据,用明瑟方程构建了劳动力的工资决定方程,用Brown分解法分解了城镇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工资差距的决定因素。实证的结果表明,户籍身份对于劳动力的工资收入具有明显的影响作用,而且对于劳动力是否进入公有制部门或者实现正规就业具有显著影响。而城镇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工资差距中有一半以上是源于户籍歧视等制度性因素。对于第三个小问题,我们先从理论上论证了由于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身份转换滞后情况下只能获得低于正常水平的收入,随着农村转移劳动力在非农就业的比例上升,总的劳动报酬将越来越低于正常水平。我们构建了一个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非公有部门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经济全球化、资本深化和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回归模型,以此检验农村劳动力的影响力。结果表明农村转移劳动力对总的劳动收入占比具有相当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他因素的影响力有的与现有主流观点相符,有的则并不相符。根据以上的研究,我们得出结论:劳动收入占比逐渐下降是世界范围内发生的现象,从这个角度上讲可能是一种经济发展的必然,但在必然的趋势中更需注意公平性的问题,在我国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更低于他们的经济贡献。因此,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劳动收入占比具有负向的影响作用,也正由于这一特殊人群的存在,已有研究中其他因素的影响力可能被夸大。有鉴于此,我们可以在深化户籍及配套制度改革、培育工会组织、实行集体.议价谈判制度、加强各类经济部门的经营规范性、加强劳动力(特别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改变贸易模式、重视农业部门自身发展等方面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