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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等教育发展变革的浪潮,教学质量受到高度的重视。学生评教作为一种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在我国实施三十余载,其普及的范围广泛、利用率比较高,绝大数的大学都实施了学生评教制度。但是学生评教制度实施具体过程中,行政管理者主导学生评教工作,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并未得到重视,教师、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本研究以治理理论为切入点,分析了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的治理困境,并从治理理论的三个维度出发尝试提出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改善的有效路径。"治理"与"管理"不同,更强调多元参与治理主体、权力运行方式的多样化,运作模式上提倡协商民主机制,社会参与程度上主张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从大学学生评教制度有效实施的基础以及该制度的特殊性来看,使用治理理论具有鲜明适用性。本研究使用参与式观察和访谈的方法,通过治理理论的三个维度——参与治理、多元治理、协商治理,对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评教过程、评教机构、评教环境进行分析。从参与程度、运作模式、权力运行方向、主动性四个方面来看学生评教过程未能实现参与治理;学生评教机构设置未体现多元治理的特点,各主体间存在唯一权威并且是不平等的;学生评教没有形成协商治理的环境,主要表现在学生评教目标的异化、资源的不科学利用、评教文化不合理。解决如何治理、谁来治理、在何环境中治理这三个基本问题,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可以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实现参与治理的学生评教过程,一方面还权与教师、学生,实现学生评教"去行政化",另一方面构建民主协商机制;第二,建立学生评教的多元治理机构,建立学生评教委员会、实现教师和学生的实质性参与、赋予教师和学生自由选择权;第三,构建协商治理的学生评教环境,提高学生评教结果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