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纯粹经济损失侵权赔偿的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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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纯粹经济损失问题讨论已久,是比较法上所讨论的重要内容,其逐渐渗透到各国学术界,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学说。纯粹经济损失问题有着丰富的理论支持,但在司法审判中依然是个棘手的问题,归根于纯粹经济损失自身的特殊性,纯粹经济损失的产生不依附于受害者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其是经济上的不利益或金钱上的损失。纯粹经济损失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些年来,纯粹经济损失案件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但有些案件很难在现行法律中寻求到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裁判依据。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法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对法条理解与适用的不统一。本文从实证角度出发,进行案例统计分析,以裁判中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结合学术理论,欲形成一套较为实用的处理模式。本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实证考察研究,通过案例数据库,检索了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近五年的因侵权而产生的纯粹经济损失案件,共计121份判决书。同时,运用数据统计分析的实证研究方法,对司法实践中影响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实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通过对问题的总结下文的研究指明了方向。第二部分阐述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定性分析。明确纯粹经济损失的界定和特质,是寻找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司法适用路径的必由之路。通过对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界定和特质分析,为纯粹经济损失在司法裁判中的保护与赔偿提供理论支持。第三部分在我国裁判文书中挑选几个经典案例进行分析探讨。通过案件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分析法官在裁判纯粹经济损失案件时的裁判思路,并总结影响裁判的因素。通过分析影响裁判的具体因素,为解决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奠定基础。第四部分基于当前我国法院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已经形成了相对保守的态度,与国外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态度进行分析比较,反思我国法院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是否公平、合理。第五部分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司法适用的实现路径。首先,利用基本原则为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提供原则指导。其次,从经济学视角进行分析,借用经济学相关理论如外部性、成本效益等来分析纯粹经济损失是否予以赔偿。经济学理论的运用为纯粹经济损失保护提供更为有力的武器。最后,从较为具体的因素进行考虑,包括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心态、行为人义务、政策考量等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进行衡量。以法律因素为裁判依据,同时综合权衡多方因素,通过对纯粹经济损失多层筛选来实现对其选择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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