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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对于我国外资银行监管事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这一年中的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反映出的问题,都对我国未来的外资银行监管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
本文从我国加入WTO时对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承诺入手,在第一章引言部分介绍了我国所负担的义务和作出的承诺,进而引出本文的写作目的:对现存外资银行监管制度进行评价并提出立法建议;
第二章重点论述了外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即为何要把外资银行监管当作一个重要政府工作来推进,此部分从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带来的影响,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出发,并结合国内外对外资银行监管的经验教训,论述外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第三章和第四章重点论述了国外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做法和我国目前外资银行的监管现状,并从我国最新颁行的外资银行监管条例中重点论述法人导向原则;
法人导向原则是我国当前外资银行监管的一大亮点,本文第五章和第六章重点从理论上、实践中来论证法人导向原则的合理性,此部分从审慎监管和法人导向原则的由来入手,重点论述了审慎监管是WTO规则所认可的监管手段,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外资银行监管过程中所坚持的原则。法人导向原则是审慎监管手段的一种,本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理论上对法人导向原则进行了合理性分析,并总结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颁行一周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对法人导向原则进行了实证分析;
本文第七章重点论述了目前我国外资银行监管中的局限性规定,并从实际出发对应各局限性给出了立法建议;本文第八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