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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间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由收入不平等所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吸引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然而对于经济不平等的客观描述并不能准确反映个体对于收入再分配政策的支持程度。也就是说,收入不平等程度高并不能代表个体偏好覆盖面更广的再分配政策,或者支持更高的所得税税率。从另一方面而言,个体对于再分配政策的诉求还侧重于个人观点或者偏好的表达,公众的意见表达应予以重视,理想的再分配政策应满足大多数微观个体的利益偏好。鉴于此,本文引入收入再分配偏好来衡量个体对于再分配的支持和倾向程度,如是否支持某项政策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支持该政策。它是再分配在微观层面的主要体现,也是居民对当前收入分配情况认同度的重要体现之一。本文认为,只有引入居民的再分配偏好,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社会选择机制将个体的再分配偏好转换为社会的再分配偏好,据此为收入不平等及其治理的研究奠定一个真正的微观基础,才可能更加清晰地探究如何调整过大的收入差距进入适度的范围。从研究方法来看,不同于传统的利用社会调研测度再分配偏好的手段,本文通过实验方法引入所得税税率来代表个体的再分配偏好;从研究方向来看,不同于早期对于再分配偏好关于分配正义的探讨,本文抛开“无知之幕”的假设,将个体置身于特定的收入阶层,来观察经济利益、社会选择机制、个体特征等因素对其再分配偏好的影响。就研究内容而言,本文将个体的经济收入与集体决策过程中个体的影响力相关联,假设个体的初始收入越高,其在后续社会执行税率的集体决策过程中具有更高的影响权重。该假设背后隐含的现实观察为,富人相比穷人可能具有更多的社会政治资源,因而享有更高的决策话语权,对决策结果的影响力更大。研究中社会集体决策过程采用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部分高收入个体更大的决策权重势必会导致最终结果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偏移。针对这种偏移是否会发生以及偏移程度有多大,本文首先引入不同个体差异化的决策权重进行了理论研究。本文的理论研究主要基于经典的再分配偏好决定模型展开,这些以探讨均衡税率为基础的Meltzer-Richard模型等,将个体的劳动生产与再分配税率的选择相结合,将税率视为个体再分配偏好的直接体现。在仅考虑经济利益动机的框架下,个体的再分配需求应取决于再分配过程带来的净收益。因而个体的税率提案取决于自己的税前收入,收入越低的人可以从税收的转移支付中获得更多,因而支持较高的税率。在均衡税率的集体决策过程中,模型的推演基于“中位投票人”定理展开,即税率提案的中位数将获得最多的投票胜出。然而经典模型中的中位税率并不能很好地预测现实,本文试图通过引入富人具有更高的决策影响力来修正这一模型。修正的模型中增设两个外生参数,一个用于根据个体的税前收入将其划分为高收入或低收入阶层,另一个用于刻画高收入阶层额外的影响力权重。研究表明当高收入阶层的整体决策权重高于低收入阶层时,社会执行税率为高收入阶层中某一个体提出的方案,最终结果更倾向于高收入阶层的利益诉求,反之亦然。同时,差异化决策权重的存在,改变了个体对于最终执行税率的预期,从而影响了其在生产阶段的劳动供给行为。基于理论模型中新假设对于博弈均衡结果的影响,本文进一步设计了实验为理论预测提供微观的行为依据。实验的基本设计模拟了理论模型中的两阶段博弈,即每位实验参与者需进行生产、再分配两个环节的决策。由于初始的实验禀赋赋值(生产效率)会决定实验参与者处于哪一个社会收入阶层,而社会收入阶层又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其税率选择和劳动投入,所以本文在处理时主要采用了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在具体化生产效率数值时参考了现实城镇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数据,根据模型中生产效率与初始收入的比例关系,换算出对应个体工资性收入的劳动生产率和对应个体财产性收入的资本生产率。二是在将具体数值赋予不同的实验参与者时,选择了实验方法中常用的“竞赛(tournaments)”方式决定参与者的初始禀赋,即通过一个需要参与者付出真实努力的比赛进行排名,按名次由高到低赋予生产效率值,借以模拟同一“社会”中的个体差别。在本文开展的两项实验研究中,均假定五人一组形成“小社会”,其中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的人数比例为2:3,高收入阶层的决策权重是低收入阶层的两倍。基于工资性收入不平等探讨差异化决策影响力对居民再分配偏好影响的实验研究表明,个体劳动生产效率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所造成的决策影响力不对等确实会显著影响社会执行税率的大小。相比所有个体具有同等决策权重的参照组,给予高收入阶层额外的决策影响力显著降低了社会实际执行税率,使得最终结果更倾向于高收入阶层的利益诉求;但提升了社会经济效率、扩大了社会总财富,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中等收入阶层的崛起。另一项基于财产性收入不平等探讨差异化决策影响力对居民再分配偏好影响的研究表明,过度重视高收入阶层的诉求,会使得原本差距过大的财产性收入不能通过税收机制进行有效调节,整体社会执行税率显著降低;虽然过高的税率会抑制社会资本总产出,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投机氛围,鼓励人们踏实工作。最后,根据生产效率设定的收入来源不同,本文进一步地将两个实验研究进行了横向对比,通过生产效率分布差异/社会选择机制两个维度对已有的四个实验设置进行两两对比,同时基于实验后的问卷调研信息,研究不同因素对个体税率提案、劳动供给及社会执行税率的影响。研究发现针对不同来源的收入,虽然给予高收入阶层更高的决策权重都会显著降低社会执行税率,但居民对于不同来源收入的再分配偏好程度是不同的,居民对于财产性收入的再分配偏好显著高于工资性收入的再分配偏好,即普遍提出更高的税率提案;同时,性别、专业等个人身份特征也会显著影响个体的再分配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