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村镇银行经过了十多年的不断探索,整体发展趋势良好,如今已经成为了扎根县域,支持“三农”经济的重要力量,在开发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受自身产品创新不足、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尚未健全等因素的制约,村镇银行目前还无法真正满足现代农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明确了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流转势必会推动农业向现代化、集中化、规模化的经营方式转变,扩大“三农”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形成更大的资金供需缺口,如何更好的填补这一资金缺口,成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希望通过深入研究村镇银行的发展进程及所面临的问题,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背景,寻找能让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填补资金空白的解决方案。在确保符合监管指标要求的前提下,让村镇银行更好的服务“三农”,使资金达到精准投放的目的。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探讨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金融机构对“三农”经济做出的贡献,再运用问卷调查法以涉农金融机构信贷经理为问卷调查对象,研究目前金融机构对“三农”经济支持的情况。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对应的建议,从而使村镇银行能够更好的扶持“三农”经济。
本文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章导论介绍研究背景、目的、意义以及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列举了村镇银行相关的国内外文献,为后续分析奠定理论基础,介绍了国内外村镇银行的发展进程;第三章进行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问卷调查分析;第四章找出并分析了村镇银行在支持“三农”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思路;第五章列举了三个案例,佐证解决思路的可行性;第六章给出了本文研究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村镇银行发展方向的全面分析,结合国内外同性质金融机构的建设经验,作者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引导;第二,引入其他担保方式,分散支农贷款风险;第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第四,试行新模式,强化支农功能;第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六,增加农村金融征信渠道。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明确了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流转势必会推动农业向现代化、集中化、规模化的经营方式转变,扩大“三农”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形成更大的资金供需缺口,如何更好的填补这一资金缺口,成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希望通过深入研究村镇银行的发展进程及所面临的问题,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背景,寻找能让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填补资金空白的解决方案。在确保符合监管指标要求的前提下,让村镇银行更好的服务“三农”,使资金达到精准投放的目的。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探讨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金融机构对“三农”经济做出的贡献,再运用问卷调查法以涉农金融机构信贷经理为问卷调查对象,研究目前金融机构对“三农”经济支持的情况。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对应的建议,从而使村镇银行能够更好的扶持“三农”经济。
本文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章导论介绍研究背景、目的、意义以及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列举了村镇银行相关的国内外文献,为后续分析奠定理论基础,介绍了国内外村镇银行的发展进程;第三章进行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问卷调查分析;第四章找出并分析了村镇银行在支持“三农”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思路;第五章列举了三个案例,佐证解决思路的可行性;第六章给出了本文研究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村镇银行发展方向的全面分析,结合国内外同性质金融机构的建设经验,作者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引导;第二,引入其他担保方式,分散支农贷款风险;第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第四,试行新模式,强化支农功能;第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六,增加农村金融征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