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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机体,是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的基础。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忽略对社会利益相关群体的关注,在对社会财富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要注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构建和谐社会承担起企业自身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企业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将眼前的利润最大化,要求企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的履行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实现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最初是引自西方发达国家,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极度膨胀的复杂背景下提出的,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要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中包括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在我国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不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要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因地制宜地全面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经济的全球化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财富,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之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作为经济的主体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同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企业只有成为良好的社会公民,才能同社会协调发展,荣辱与共。因此,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全面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研究”一文通过对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的深入研究,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客观的阐述了我国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基本遵循和必要性。在文中详细的剖析了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域的先进理念的借鉴,对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体系提出了建设性的措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应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分别提出了必要性的措施。本文的研究不仅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深入研究具有理论上的参考性意义,在实践上对改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现状,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企业承担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有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