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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发生的数量逐年增多,并且随着深圳富士康多起跳楼事件的发生,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开始引起各界关注。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年龄更低,受教育程度更高,对城市的渴望更深,会不自觉的和城市居民进行各种政策、待遇等的比较;另一方面他们在脱离农村的同时却没能马上融入城市,成了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与城市居民的差别待遇使他们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而随着他们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当他们或同伴的权益收到损害时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维权。但又由于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对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等体制内维权途径的信任度较低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极易走上非理性维权的道路。本文以新生代农民群体群体性事件为研究对象,试图分别从利益相关型群体性事件和无直接利益冲突型群体性事件两个角度对新生代农民工中潜在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体的特征及影响事件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研对象为在上海市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尝试通过问卷调查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情况和他们在上海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进行抽样调查,并同时了解他们对政府工作满意度以及对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等体制内维权途径的效度认知。然后,根据问卷调查数据,分别把两类因变量与各个自变量进行交叉分析,逐一筛选出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的单个自变量。最后,在交叉分析的结果基础之上,放入多个、多类自变量,查看各个自变量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协同影响,最终筛选出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在个体层面,性别、婚姻状况、对现有生活的满意度、身边是否发生过群体性事件以及是否曾经参与过群体性事件几个变量对上海市新生代农工群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显著相关,而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参与群体性事件没有显著影响。在社会层面,高收入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参与性有显著负相关,所在单位拖欠薪资、与单位同事或领导有冲突、遭受过不平对待对新生代农民工参群体性事件的参与性呈显著正相关。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所在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在沪亲属数量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对的参与性没有显著影响。在制度层面,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对政府农民工政策和日常工作的满意度、对向政府部门及官方网络平台反映问题的效度认知对其参与群体性事件有显著影响。最后,在对各因素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在个体层面要努力提升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树立积极的生活观和人生价值观,社会层面要完善合同签订机制、推进工会建设和独立性办公,政府层面要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持续推进政府公信力建设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