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制度背景,通过2001—2006 年中国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非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验证主要研究假说。本文研究发现:与Lehn和Zhao(2006)发现美国收购方管理层在进行损害股东利益的并购后被撤职不同,在中国证券市场,即使地方国有企业 管理层进行的本地区的兼并与收购损害了股东利益,只要其完成政府赋予的政策性负担(解决 就业),仍会得到未来个人职位晋升,而公司治理机制并没有起到制约管理层、保护股东利益 的作用;好的地区法律环境可以保护股东在兼并与收购过程中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