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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自杀在中国是前5位死因,是15-34岁年龄组的首要死亡原因,已成为中国一个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自杀死亡不仅夺去了人的生命,消耗了大量的卫生资源,并且给社会心理以巨大的冲击。运用各种方法研究自杀地区间的分布规律,自杀死亡导致的寿命损失、造成的经济负担及心理冲击,对于当地的主要卫生问题的确定、卫生服务政策的制定以及前瞻性的自杀防治总体策略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方法:选择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和庄河地区2000年2月到2001年7月间自杀已遂者66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以自杀组与对照组的目标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自杀组与对照组的信息人(每1目标人有2个信息人)的基本情况和心理情况为数据信息;以自杀流行情况,自杀造成的寿命损失,自杀死亡导致家庭经济损失(即早死造成的未来收入的减少的现值),总死亡病例导致为社会创造的产值的减少,对自杀持有的态度,抑郁出现的频率等为研究指标;以一般状况调查表、流调中心抑郁水平评定量表(CES-D)、自杀态度问卷(GSS)为访谈工具;对66例自杀死亡者的死亡情况进行流行病学分析、人口统计学分析、经济学分析以及运用心理学方法对自杀组亲友在对待自杀的态度、抑郁出现的频度等方面因自杀事实而产生的改变进行分析。结果:自杀已遂的66例人口中,男女比为2.67:1。自杀死亡年龄分布曲线呈双峰,男性自杀死亡高峰期滞后于女性。女性自杀集中于25-40岁间的婚育年龄,男性集中于35-55岁的生产年龄。66例自杀死亡造成潜在寿命损失年为1949.22人年,人均为29.53人年。标准期望寿命损失年为2560.16人年,人均为38.79人年。主要损失集中在20-55岁年龄段。早死造成的生产力损失值为62,379,709.61元,人均为945,147.12元。15到44岁组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最大为51,825,810.03元,占总损失的83.08%,其中男性自杀死亡造成的社会产值损失为30,394,155.01元,女性自杀死亡造成的社会产值损失为21,431,655.02元。自杀死亡者未来收入损失的现值:最大的年龄段是35-39岁组,共损失4,607,689.85元,其中男性<WP=5>为3,920,467.45元,女性为687,222.4元。主要损失集中在10-40岁年龄段。每个自杀死亡者家庭的经济损失值为307,204.10元。人群对自杀行为持有强烈的不赞同的态度,对于不同性别的自杀行为持不赞同态度的强烈程度不同,对女性自杀所持的态度更宽容。对于因不同原因采取的自杀行为持有的态度不同,对因得了不治之症采取自杀行为的态度最为宽容,对因做了对不起家庭的事而自杀、活得太累想死而自杀所持的态度次之,而对因破产丢钱而采取自杀行为所持的是一种最不接受的态度。自杀者亲友对自杀的态度比其他人更不宽容。自杀者亲友显示出抑郁发生的高频率倾向。结论:自杀死亡最显著的影响是人类的生命的损失,同时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并且它的发生给亲友的精神造成了负担。本文在中国首次尝试了对自杀经济和精神负担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