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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这一方面使得农村集体经济成为了社会主义本质在农村得于真正体现的经济实体;另一方面又使得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成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向性指导,即只有坚持社会主义这一基本方向才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面对我国社会舆论中普遍存在的“土地私有化”倾向以及“一提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会产生两种疑虑”的问题,重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既是在争锋中更为深刻地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的属性、本质的重要契机,同时也赋予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 本论文在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的农村集体经济思想,即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毛泽东的农村集体经济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农村集体经济思想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农村集体经济思想的本质在于从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的视角去研究社会主义的性质及其在经济上如何实现。 本论文研究的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目前在我国农村广泛存在的,以双层经营体制为基础的,一定区域或一定行业内的农民按照自愿互助互利原则结合起来的,以合作贯穿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以共有或按股份所有拥有生产资料,实现生产资料的积累,并坚持多元化分配方式的合作经济。 它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属于性质层面,具有稳定性;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其表现形式,属于形式层面,具有变动性。二者虽有区别,但也具有紧密的联系,即性质是需要通过形式来表达的,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是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现出来的,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依托体。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采取的形式,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阶段多样化的实现形式也反映了农村集体经济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 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具有与人民公社时期完全不同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劳动者的劳动与资本“双联合”、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双结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双属性”及社会服务性与盈利性“双实现”四个层面。同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农村的依托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进步与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即经济层面的“益贫性”功能、政治层面的“民主意识强化”功能、文化层面的“和谐文化培育”功能、社会层面的“润滑稳定”功能以及生态层面的“共生共存”功能。同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是在农村不断巩固社会主义,不断强大社会主义本质所依托的经济实体。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推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内在要求,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但实践中的农村集体经济却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即在经过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的曲折发展之后才进入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时期。本论文通过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人民公社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有助于以史为鉴,提高研究的深度,增强研究的针对性,进而发现并归纳总结出存在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而目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在其本质上具有宣统则统、宜分则分的优势,它一方面适合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能够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同时它又适合农业家庭生产的特点,并符合农作物生产的特性。但在我国农村的现实实践中,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没有有效发挥其应有功效,“重分轻统”的现实使得家庭经营在发挥其优越性的同时,也开始暴露出局限。这就需要在实践中发展集体经营“统”的层面,以弥补家庭经营的不足,并在巩固与完善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及其组织的发展壮大。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就是为发展集体经营“统”的层面,从而有效协调统分度而产生的,它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它既是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更是践行合作博弈的利益驱使。同时,科学的发展理念、坚实的群众基础、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丰硕的发展成果也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产生创造了重要的现实条件。本论文通过对新旧集体经济组织的比较及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新”意的归纳,进而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涵义从发展基础、发展背景、基本原则、连接纽带、核心、主要内容等层面进行了科学界定,并认为它符合经典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农村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同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相比,在结合方式、成立方式、经营形式、盈利方式与分配方式五个层面还具有鲜明的特征。 在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论文还根据我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的不同路径,对其进行了分类,进而推进了实证研究。具体而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大体上归为两类,一是没有经过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而直接走上农业集体经济道路,逐渐发展起来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即以“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经典模式,以宝山村、华西村为例;二是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又根据其发展程度与结合的紧密程度的差异,由低到高分为专业型协会、股份型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对其分别进行了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论文得出结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式的创新,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走专业合作化的道路。同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就目前状况而言,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在实践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推进共同富裕的逐步实现。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尚需实践进一步检验。因为在实践中,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急于解决。本论文在实地调研与研究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的基本上,归纳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给予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能对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有一点启发或帮助。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终极手段,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及现实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手段和措施都将得到完善和创新。因为目前存在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没有有效解决好两大难题;其一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尚不明晰的问题;其二是当农村土地的收益权、处置权等财产权均属于农户家庭所有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将被虚置,作为其拥有者的集体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体现。这两大难题也是本人后续将要深入思考、研究并试图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