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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诞生之日起,针对产业政策的争议就层出不穷,大部分争论都是从经济学的维度进行分析,涉及的议题包括产业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政府在产业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职能定位,产业政策是否有存续的必要等。这些研究成果为决策者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导,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了有关产业政策过程的知识和理念。从另一方面来看,对包含产业发展在内的经济问题进行管理属于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体现了国家职能的不断扩张。对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而言,如何有效管理社会经济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绩效,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公共管理问题。对于绝大多数现代国家而言,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都是市场手段,因此,管理经济在今天体现为市场治理,而市场治理也成为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自身治理和社会治理共同构成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对于很多国家而言,制定并实施各类产业政策,乃是政府对经济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市场治理活动的一种体现,并因此成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因此,从公共管理学的维度对产业政策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2016年,林毅夫和张维迎两位学者针对产业政策的争论引起了包括学术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之一。产业政策究竟能否发挥推动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作用,政府作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是否必然比市场机制更为有效,产业政策是否应该废除?这些问题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实际上,针对产业政策的争论已经延续数年,并在“林张之争”中达到高潮,影响广泛而深远。实际上,政府是否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如何有效实施产业政策,这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个全球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虽然主流的经济学理论对产业政策多有诟病,但从实践来看,产业政策为多数国家所普遍使用,不论是处于追赶阶段的发展中经济体,还是已经处于技术发展前沿的发达经济体,不论一国的发展模式是偏向市场主导还是偏向政府主导,也不论产业政策是否对一国特定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还是产生了消极影响,抑或根本没有什么影响。这次关于产业政策的大辩论既涉及与产业政策有关的理论问题,也涉及对有为政府的讨论,来自不同领域的不同学者各持己见,但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场“林张之争”在一定程度上切中了我国经济发展、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如何才能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创新及治理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从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而不是更多地发挥政府作用。但令人担忧的是,学术界,特别是经济学界,仍然以“是否应该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作为争论的关键点,忽视产业政策作为多数国家采取的实际行动这一现实情况,致使针对产业政策的讨论在某种程度上陷入“新自由主义”和“新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争。本文的另一个研究背景是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当前,“治理”一词已经成为与中国政治活动、政策制定与实施活动有关的热门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指的是运用国家制度来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从层级体系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涉及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并且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协调的、整体的制度运行体系。因此,对政策执行的分析离不开“治理”这一关键词,而要实现科学地制定政策、有效地实施政策,也必须改变以往单纯地依赖政府部门力量的做法,转而以治理的思维来制定和实施政策。在上述背景下,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不是“应不应该制定产业政策”的问题,而是“如何有效地实施产业政策”的问题。从我国产业政策执行的组织背景出发,从博弈论的视角对国内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博弈行为进行了理论分析,在对不同产业政策执行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对秘鲁“产业政策圆桌会议”的案例分析为基础,提出了“公私协作型”产业政策执行模式,并对这一模式的治理意义进行了分析。本文基于博弈视角针对产业政策进行分析,针对当前学术界高度关注“是否应该制定产业政策”,同时忽视“如何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产业政策”这一问题的研究背景展开分析。从实践意义来看,一方面,通过对相关主体在产业政策执行中策略行为的分析,可以为理解产业政策效果与产业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的偏差提供微观层面的证据。鉴于当前学术界针对产业政策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有必要的讨论已经大量存在,并且有关产业政策的争论逐渐显示出从理论分析走向意识形态之争的现状,本文重在从微观主体博弈的角度来对产业政策执行过程的影响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另一方面,本文提出的产业政策执行的治理模式,即“公私协作型”产业政策执行模式对提高产业政策实施绩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背景下,我国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都面临着新的困境与不确定性,为此,必须加强对多主体参与产业政策执行的治理过程的研究,促进政策制定者与政策目标主体之间的合作而不是对抗,促进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协调而不是寻租,理顺政策制定者、与政策目标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而构建起符合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要求的产业政策执行框架。本文的理论意义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本文从微观主体行为的角度来分析产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基于博弈论框架对政府主体之间以及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之间的互动行为进行了分析,为理解产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产业政策执行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偏差提供了重要微观基础;其次,本文从产业政策治理的视角提出了应对产业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途径,一方面从一个新的角度回答了Rodrik(2009)提出的“如何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产业政策”的问题,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研究空白;另一方面,从治理维度来思考产业政策执行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终结”了产业政策之争;第三,本文提出的产业政策执行的治理模式具有一般性的治理意义。基于新型公私协作关系的产业政策执行模式不仅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范式,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治理意义。这种治理意义体现在:首先,提高公共部门与企业部门的学习能力,进而推动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同时在完善制度方面发挥作用;其次,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水平;第三,提升政策包容性。当前我国正在努力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变革的核心动力是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和社会转型,这种转型导致政府的管理职能日益扩张,任务日益艰巨,此时唯有不断创新政府治理模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才能应对转型和发展的需要,才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公共问题。公私协作型产业政策虽然主要关注产业转型升级问题,但对于一般性的政府治理活动来说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本文基于博弈的视角对产业政策执行进行了分析。具体而言,本文从上下级政府博弈的视角以及政企博弈的视角对产业政策执行问题进行了分析,打破了长期以来针对产业政策是否有存在必要的理论之争的怪圈,从一个新的角度对产业政策进行分析。本文是对长期以来“产业政策之争”路径的一个主动偏离,以新的视角来思考产业政策问题,开启了对产业政策分析的新领域,实现了“从宏观政策出发落脚到微观主体行为”的研究目的;(2)本文基于三阶段博弈模型对产业政策执行中政企策略行为进行了分析,该分析为产能过剩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学术界对我国产业政策的批评之一就是产业政策的实施导致了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现象,对产能过剩的通常解释是,地方政府对GDP、税收、就业等经济目标的追求导致了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本文提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产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以大辨强”现象是政企双方的理性选择,产能过剩是博弈双方理性行为的结果;(3)基于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的结论,本文提出了产业政策执行的治理模式,即公私协作型产业政策执行模式。公私协作型产业政策执行模式不仅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新范式,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治理意义。本文将产业政策执行博弈与产业政策执行的治理模式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前者是对产业政策执行实践的分析,是对产业政策执行中有关主体行为方式以及产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解释,后者则提出了应对上述问题以及提高产业政策转型效果的具体做法。通过结合上述两个方面的分析,不仅可以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产业政策问题提供更为坚实的微观基础,而且也可以为提高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