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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严峻且老年人“长寿不健康”状况很突出的国家,老年人面临的贫困、疾病等问题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1.94亿,预计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其中失能老人达3750万,21世纪中叶其数目将突破1亿。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失能老人的照料主要依靠的还是家庭成员,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发展,家庭养老功能已逐步趋于弱化。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2月24日发布公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老年人口2.0243亿,养老服务机构4.3万个,床位474.6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94.3万人。一些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照顾失能老人特别容易出现意外,大多数养老院不愿接收他们入住。在家庭照料资源日益短缺和机构养老满足不了多数失能老人需求的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便应运而生。它是将机构养老专业化服务和家庭养老情感维系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是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一种服务形式。主要方式为老年人在家养老,社区利用其掌握的相关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包括上门服务和社区设施服务。基于失能老人的照顾和护理需求与能够自理老人存有差异的特点,对失能老人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简称为居家照护。对社区失能老人的居家照护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家照护失能老人的配偶、儿女、亲戚等,简称为家庭照护者;另一类是专业照护人员(即政府为社区购买或者社区、失能老人家属自己雇佣的为失能老人服务的人员),包括上门或在社区养老中心照护失能老人日常起居的服务人员和专业医护人员,简称社区专业照护者。居家照护者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社区失能老人照护质量及生活状况的好坏。现阶段居家照护者多以大龄下岗女性为主,人员相对短缺且不固定,性别比例也不协调,现有照护人员工作量大,专业性较差,工作亦不被外界认可,许多人长期与失能老人相处,心理和精神压力都很大,间接影响其照护失能老人的心理情绪及行为。在此情况下,文章运用社会交换、社会资本、社会支持和公平理论,探讨了对社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者进行社会支持的必要性,并通过问卷及访谈等方式,分析了社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者的困境,找出了现有社会支持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社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者社会支持系统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