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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民间金融活动日益繁荣,民间金融成为了金融界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而随着世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改革的深化,民间金融合法化是金融界和法律界必须弥补的空缺,民间金融是金融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国以来,为了适应战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由国家垄断金融行业。在采用金融抑制理念的影响下,民间金融成为非法金融而长期遭到政府严厉打击。我国刑法中设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等罪名,成为悬在民间金融从业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民间金融的合法化的道路应该怎么走”是目前解决民间金融走向正规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引出问题,从民间金融的历史、现状及其必要性等多方面入手,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分析我国约束民间金融发展的因素及其成因。然后通过借鉴学习国外典型的民间金融规制经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在对金融体系变革中的民间金融监管问题提出建议与对策。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于我国民间金融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两个案例即河北的“孙大午案”和浙江的“吴英案”来引出问题,总结出我国民间金融目前存在焦点问题,为后文的分析打下现实基础和铺垫。第二部分,通过对于我国民间金融范畴界定和现状的分析,从金融市场化发展、福利经济学、供需关系以及民间金融的发展空间等多个方面来揭示我国民间金融合法化的必要性。第三部分,通过分析约束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因素及其原因,由表及里地发掘目前的民间金融背后真正问题之所在。主要因素包括价值理念、监管措施以及缺乏风险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第四部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部分参考借鉴了一些境外优秀的民间金融规范制度,分析了美国、孟加拉、香港和台湾等不同地区不同特点的民间金融发展,主要是对其历史特征与监管模式进行了剖析,借此得出一些我国民间金融合法化应当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现状,借鉴其中能够符合我国土壤的制度和措施,使得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少走一些弯路。第五部分,是针对我国民间金融的现状问题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包括转变高压的监管理念,适当放松对民间金融的抑制;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从源头上保障民间金融市场的规范,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施行科学的利率控制及其民间金融中的数额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在一个科学的限度内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另外,要严厉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行为,创建一个民间金融纯净的市场;完善民间金融协会的发展,行业协会具备很多官方管理机构不具备的优势,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也是民间金融发展道路上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