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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体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审计监督的机构一度设置在财政部门,一直没有设立过专门的独立的审计机构,也就没有真正实施过一部专门的审计法规制度。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1982年十二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原来的财经监察制度远远不能适应改革需要,为使改革顺利进行,82宪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必须建立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15日,国家审计署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正式成立。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审计立法也开始它的历史使命。审计监督制度从建立以来,经历了二十多年,我国的审计立法也经历了二十多年,主要可分为初创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和进一步完善阶段。根据这一思路,本文以“当代中国审计立法的发展”为主题,选取各个阶段具有标志性的审计立法的内容、特点,以及它的进步性等方面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展示当代中国审计立法制度的发展历程,解释其内在的规律性。全文共分五个部份。 第一部分:综述部分。分为本选题的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与不足。审计监督活动历来都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审计立法也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本文想在这方面作一些尝试,旨在通过对我国各阶段的审计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与归纳,为促进我国审计事业的进步和审计法制的健全提供历史借鉴。 第二部分:当代中国审计立法的初创阶段。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审计法制初创阶段的立法背景。我国的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使审计监督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显得日益重要,开展审计监督,设立审计制度和专门的审计机构也就成为必然。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改革刚刚开始,一切都是在摸索中前进,作为过渡性的审计法规《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审计暂行规定》)在内容上也就不可能一下子就很完美。如立法层次较低;条理性和系统性欠缺;立法内容上过于简单、粗糙等等。这些特点表明我国审计立法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第三部分:当代中国审计立法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国企改革进入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阶段,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得到扩大,作为经济监督的审计活动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而发展。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使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审计的对象和范围拓展、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更加完善、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审计体系。 第四部分:当代中国审计立法的成熟。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胜利召开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