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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型产业一直是产业组织理论和管制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但以往更多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政府管制行为本身上,而对这些行业的规模经济和竞争等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随着网络竞争的不断深入,政府干预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有人认为竞争政策正在逐步取代管制政策,但也有人认为是激励性管制取代旧的管制。无论如何,由于制度、市场环境以及技术的飞速进步,各网络型基础产业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自然地,更多人开始重视和研究各种网络型产业问题。但到目前为止,网络型产业组织理论框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网络型产业的竞争仍然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正是基于以上的现实,本文运用现代经济理论对网络型产业的竞争问题进行了系列研究。 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型产业的基本技术经济特性,这构成了全文分析的基础。在对网络型产业竞争的基本理论回顾的基础上,对这些理论及其应用问题作了简要的评议。 关于网络型产业放松管制、促进竞争的改革,自然垄断的界定构成了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自然垄断的不同认识与界定,直接会导致不同的产业组织政策。现有自然垄断理论从规模经济和成本劣加性定义了自然垄断。然而,本文第2章认为他们在确定自然垄断的分析方法上存在缺陷,忽略掉了某些重要的交易(制度)成本,他们仍然局限于原有的分析框架。一旦采用效益-费用分析方法,引入交易(制度)成本,那么规模经济和成本劣加性对于自然垄断既不是必要的,也非充分的。自然垄断问题实质是一个制度安排与选择问题。自然垄断的本质在于它是由一系列联系性极强的合约安排所构成的制度体系,交易(制度)成本劣加性是其充要条件。而现有自然垄断理论仅仅是某些情况下一种特例。垄断性行业改革不仅仅是反垄断,其全部在于节约交易(制度)成本,提高制度绩效,这才是改革的实质和目标。若改革的实践以存在严重缺陷的理论为指导,势必会影响改革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最终会影响改革的效果。基于此,本文第2章给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改革的实践有所新的启示。 本论文第3章在对网络型产业在物理和管理两个层面的不同特性再认识的基础上,根据真正的市场环境下的管制含义,构造了改革的一个战略框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分割式改革模式的经济可行性,通过分割引入各种竞争形式的有效性及分割后的管制改革等问题。 随着网络型产业放松管制引入竞争的改革,出现了市场上局部垄断的新现象,并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为此,本论文第4章假定在对价格歧视实行管制的情况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下,以电信业为例,分析了三种不同情形下局部垄断市场上具有相同成本的企业竞争行为及市场均衡特性,并简要分析了价格上限管制政策的效果。主要结论是:局部垄断构成了企业进行价格竞争的参与约束。企业局部垄断的相对规模以及企业变动价格时对对手企业作出价格反应的推测信念对企业价格竞争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共同决定了不同的市场均衡特性和管制政策效果。 网络型产业的竞争不仅存在于非垄断性业务之间,也存在于垄断性业务与非垄断性业务即异质业务之间。本论文第5章分析了自然垄断行业异质业务间竞争与管制的基本特征,进而构造了自然垄断业务与非自然垄断业务间的竞争模型。以此为基础,分析了政府对不同业务的各种主要管制政策及其组合对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分析了放松管制下,两类业务企业在不同细分市场上的产品差异化策略。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自从德姆塞兹(Demsetz)在1 968年提出将特许投标竞争理论应用于自然垄断行业,特许权投标理论与实践都得到极大发展。德姆塞兹拍卖结果只有在理想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本文第6章在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整理出了特许投标竞争与改革的绩效评价标准。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公用事业特许权投标改革的环境条件,对特许权投标竞争与改革的实践效果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考察和分析。 目前,我国各个网络型产业改革的进程尽管不一致,但是着手进行和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却是势在必行。因此,在网络型产业,也就无法回避自由化(竞争)、民营化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本文第7章对此作了进一步思考,并证明:自由化与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是同等重要的。它们都是对企业治理机制的重构,均是建立某种企业契约的选择机制,它们均意味着政府干预方式的改变和干预程度及范围的减少。但是,它们的关系却是复杂的:可能是相互替代的或互补的,相互促进的或相互抵消的。总之,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着效率,因此,二者的合理性是相互依存的,二者必须进行有机协调。关键词:网络型产业,自然垄断,竞争,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