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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被称之为“人肉搜索”的网民群体性信息搜索活动成为了大众媒体、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网络行为,因而也成为学界研究的新兴课题。
由于人肉搜索活动发展极为迅速,既有研究中研究视角单一、基础研究不足等缺陷愈发明显。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研究视角、研究侧重点和内容上有以下创新:1.对既有研究中忽略的人肉搜索活动的基本数据、议题等一手数据进行了较系统的收集、统计和分析;2.通过议题统计、数据分析的方式对人肉搜索活动进行整体性研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不同类型的人肉搜索活动并进行了各自特点的归纳和差异性比较;3.采取了统计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剖析人肉搜索事件,总结、归纳了人肉搜索事件的整体特点及其对;4.深入探讨了与人肉搜索相关的立法规范理论、归纳了立法规范的目的与原则,对我国相关立法规范现状、具体法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评述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
通过对上述各部分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人肉搜索”是在以“web2.0”为代表的网络信息新技术和基于互联网的社会组织结构支持下产生的具有明确目的性的网民群体性行动。
2.在对人肉搜索活动的主题、内容的统计分析基础上,本文将现有的人肉搜索活动分为“因私搜索型”和“意见表达型”两种。网络中存在的人肉搜索活动绝大多数属于“因私搜索型”人肉搜索。极少数引起媒体与公众关注的人肉搜索事件则基本是由“意见表达型”的人肉搜索活动发展而成。
3.人肉搜索事件不仅是一种群体性信息搜索活动,更是网民群体与大众媒体公共建构的“新媒体事件”。大众媒体的介入报道在扩大了人肉搜索活动的传播规模,提升了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对人肉搜索活动本身具有隐性的制约和规范作用。
4.“因私搜索型”人肉搜索承担着满足公民特定人际联系、交往的社会功能;“意见表达型”人肉搜索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群体意见表达方式。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民将用它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影响公众舆论,并进一步影响社会发展。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群体行动方式,人肉搜索具有参与门槛极低,高度自由的鲜明特点,符合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越广,创造价值越多”的根本趋势。类似的群体行动将成为网络时代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
5.对“人肉搜索”的立法规范应该从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信息权两个维度进行,制约其对公民隐私的侵犯,更好的发挥其促进公众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形成社会舆论、加速社会规范重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