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民行为,广义是指农民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狭义则指在社会大背景下农民对国家政策的日常反应。农民行为有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本文旨在研究集体化时代农民的“反行为”,或称为消极行为。文章的“反行为”主要指:农民日常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的消极怠工,偷懒、小偷小摸、偷盗等现象;在社会大背景下,对政治的反常言论;在经济生活中私分、贪污公有粮食、财产、偷税漏税、投机倒把等与时代和政策格格不入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研究对象有个人,也有集体,本文主要对农民的“反行为”进行研究。 纵观学界对农民行为的研究,对转型时期、改革开放后、当代“三农”背景下的农民行为研究较多、较为深入、著述颇丰,而对集体化时代的农民行为研究关注较少。对农民反行为的综合研究还有待深入。鉴于集体化时代在中国历时较长、影响深远和他的特殊意义,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深思和反省。对集体化时代农民行为的研究还有拓展的空间,特别是农民的反行为研究。重提集体化时代,不是为了缅怀过去,发思古之幽情;也不是为了追究历史责任,论时代、人物之功过;更不为个人好恶,颠覆历史,泄一己之私愤,而是为了反思过去,借鉴历史,对集体化时代的农民和农民行为有全新的认识,真正认识历史,认识集体化时代的民众及其各种各样的反行为。在此基础上,顺应时代潮流,认识当代中国面临的的农民问题,以集体化时代为借鉴,更好的解决当代中国的“三农问题”。 本文意在重新打开那段曾经尘封、被人淡忘的历史,唤醒人们对那个充满喜怒哀乐的年代的记忆。“究天人之际,探古今之变”、“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本文对集体化时代民众行为的考察、特别是对农民反行为的研究以期对已有的民众行为研究成果有所贡献和突破,对解决当代中国的农民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