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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历时四年多的“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焦点全面推开。所谓全面“营改增”,首先,在地域上,从上海成为首个营改增试点到国务院扩大试点至10省市,再到“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试行,这是在地域上实现了全面。其次,在覆盖的行业上,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成为试点,到新增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播放试点行业,到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新增电信业作为试点行业,最后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同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是在行业上实现了全面。至此,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增值税链条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一举措对优化我国的税制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全面“营改增”的实施,势必对德州市庆云县的税务征收机构产生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发面。考虑到全面“营改增”具有中国特殊经济体制背景,税收征管的发展也与国外存在差异,国内学者虽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探讨成果丰富,但全面“营改增”实施后,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显现,学者们对实际的征管问题研究不多,这也是本文的价值所在。本文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个案研究法,着重点在于解决全面“营改增”后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横向比较、纵向研究,阐述“营改增”的定义及相关的税收征管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对现实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采用比较分析法,结合当前德州地区营改增后征管数据的比对和现状分析,总结出全面“营改增”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并研究相关对策。首先,征管主体、管辖行业、税种税率、企业税负及财务核算等一系列变化都需要税务部门对其做出联动反映,如何完善增值税税制体系、改善当前征管模式的不足以适应新局面是当前的重要课题。其次,作为之前增值税、营业税的两大主管部门,国税和地税部门合作的范围、程度、模式等都亟待探索,如何利用当前税收现代化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是重中之重。最后,如何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提高征管人员的纳税服务水平、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从而实现纳税人的真正减负、激发市场活力是当前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