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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出了一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之路,在改革过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随着改革步伐的前行,我国的证券市场也逐渐的发展和完善起来。股票市场的设立是我国转型过程中影响最深远的事件之一,十多年来,股票市场发展很快,成绩很大,但是很不规范(朱镕基,2002)。这种“很不规范”已经使我国股票市场远离了一个好的“股票市场”,使其面临成为“坏的股票市场”的危险(夏立军,2005)。那么如何抑制这些“很不规范”的因素?什么样的机制可以抑制这些“很不规范”的因素?这些机制之间有着怎样的相互关系?这些就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要回答这些问题,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和事务界已经作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但对于这些问题目前我们仍然没有一致赞同的答案。但我们不断地认识到,要回答中国证券市场的这些问题,必须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制度背景出发,对股票市场上的参与者行为做出分析。
我国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沿用了国外的公司治理理论的框架。公司治理问题是近30年以来最受瞩目的经济学和财务学研究领域之一。从国内公司治理的研究过程来看,早期的研究关注股权分散而导致的管理者与外部股东的代理问题。近年来一些研究逐渐发现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企业股权不是高度分散而是相当集中的(Laporta等,1999;Claessens等,2000)。由于股权在大股东手中,大股东有足够的能力控制上市公司并影响其决策以谋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因此,在世界上大多数企业中,主要的代理问题产生于控股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在中国这一问题更为严重,我国的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不是市场自发演进和选择的结果,而是我们的特殊制度背景和环境下制度设计的产物,导致了我国证券市场中产生了世界上最集中的股权结构,也即所谓的“一股独大”。股份制改组中片面强调公有制地位,以及IPO发行制度中的行政审批和额度控制,造成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问题严重。大股东无论是从生存和发展上都有强烈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动机;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密切联系也使其具备了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能力。绝大部分控股股东拥有超过20%甚至50%的控股股权,完全掌握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在初期外部监管薄弱的条件下,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掏空(Tunneling)上市公司,严重侵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极大地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
绝大多数国外的研究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抑制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减轻代理成本,但是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取决于不同的环境。一般而言,公司治理机制分为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内部市场机制如董事会等运行良好,但在我国,内部治理机制因为股权结构的集中导致的内部人控制,往往难以发挥其作用;在外部治理机制中,在我国因为国有股份的不可转让性,英美等国起重要作用的监管市场等机制也无法达到其效果。在外部治理机制中,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的机制并不多见,本文研究的就是其中两项:外部监管和注册会计师监督。
本文使用沪市上市公司数据对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监督和外部监管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一)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能够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关联方购销金额相关越高,注册会计师出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而且这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及产生经济后果,所出具的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将对下一年度的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关联方购销具有抑制作用。(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和外部监管之间具有替代作用,当对关联方交易的外部监管变强时,关联方购销将较少会成为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段,而成为减低交易成本的一种方式,则此时注册会计师出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可能性和关联方购销金额不再相关,也不会对将来的购销金额有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和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前人的研究表明这些关联交易大多被用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tunneling)行为,损害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作为公司治理机制之一的外部审计在中国市场中能够发挥其作用,利用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发现并抑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方购销行为。但注册会计师发挥其公司治理作用并不是无条件的,外部审计的作用受外部监管的影响,与外部监管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对关联交易外部监管较弱的期间注册会计师其监督作用较强,外部监管较强时注册会计师针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作用较弱。
Fan和Wang(2005)的研究认为注册会计师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一种。本文通过研究审计意见和关联方交易、外部监管之间的关系,证实了这一点,并且提供了审计意见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具体途径和条件的实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