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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日益频繁,我国的劳动力低成本的优势以及核心技术匮乏的缺陷使得加工贸易成为我国跨境贸易的重要贸易形式。随着定牌加工被广大消费者及商家了解并接受,定牌加工引起的案件也被越来越广泛的人群所关注,相应的规则也应适时地制定和实施。笔者关注的要点则是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纠纷问题,由于定牌加工有明显的地域性,是根据各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和发展模式而产生的特殊贸易形态,欧美发达国家未对定牌加工行为做出针对性的规定。但为了推进我国商标权立法的步伐,笔者仍然借鉴了美国与欧盟关于商标侵权的立法,并将国际条约中的规定与本国商标法进行对比,以期通过在普遍的立法层面的改变使特殊的商标侵权问题得以解决。笔者研究美国与欧盟的立法与实践,对涉外定牌加工进行法理分析并分析欧美立法及实践情况,提出给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文章分为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导言部分简要说明撰写本文的目的和意义、目前国内外对本文提出的问题的研究现状、现有文献情况综述等。正文部分共分为四章:在第一章中,笔者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涉外定牌加工的界定、分类及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并分析了涉外定牌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商标侵权情形。第二章中,笔者分别从欧盟和美国的角度出发,分析欧美的有关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立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并且对欧美的相关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将成文法与实证分析的结果相结合得出初步结论。第三章中,笔者选取了著名的《TRIPs协议》,对其中有关商标侵权的规定进行分析,以期给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第四章中,笔者主要从司法实践中因定牌加工引发的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出发,对我国涉外定牌加工的经典案例的争议焦点及主要判决理由进行分析,得出当前司法实践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方式的总结,并总论我国立法缺失,再详细阐述中国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及责任承担;通过对我国与欧美法律相关规则及实践的比较、对我国立法与《TRIPs协议》规定的比较,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则与实践方式的建议。笔者建议修改与涉外定牌加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商标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结语部分对本文内容进行概括性总结并再一次强调:我国立法中应明确商业使用的定义,并将“混淆的可能性”明确纳入立法范畴,明确规定判断公众对商标认知程度的方法;建议修改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规定,以保障我国加工者的合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