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重整中违约债券处置的法律规制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chine041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2014年之前,我国对债券市场一直是给予一定的扶持。当遇到因债券违约而出现兑付危机时,作为“隐性担保”兜底主体的政府会进行缓冲调节,进而实现大众口中的刚性兑付。而2014年的“11超日债”打破惯例,其不能正常得到偿付。至此政府的“刚性兑付”也不再是安心之丸。违约债券的难以控制导致许多公司因此破产,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违约债券既可以是破产重整的导火索,又或许是破产重整成功的助推器。通过实践的积累,破产重整程序里有若干个违约债券处置方式,比如债券转让。但在各案例中,出现了违约债券在处置时,存在处置周期漫长和处置效率低下等问题,并且这些处置方式均依赖良好运行的市场环境、尽职尽责的第三方主体等。自2014年起,国家便作出尝试,欲从源头遏制违约债券与破产重整二者之间存在的不良影响。为此,修改了《企业破产法》和《证券法》,各地相关指引也陆续出台。但是,在破产重整中违约债券处置面临范围广、时间短、债券市场变化迅速等状况,使得各种法律都不能恰当地适用。这一切列举出或者还未列举出的不良现象对违约债券的转让都是一块拦路石。在不定状况下,谈破产重整正常进行是痴人说梦。因此,破产重整中违约债券处置的相关法律规制亟待完善。除序言和结语外,本论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多角度客观地介绍我国破产重整中违约债券处置的现状及面临的棘手问题。比如,内幕交易在破产重整中运用障碍,债券交易时间节点随意性的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受托管理人职责分配不明,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等。第二部分进行破产重整中违约债券处置基础理论的叙述。涉及方面有法理知识,转让中的基础设施、流程等,打好理论地基。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各地方法院实践做法以及阐述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实践做法。在进行对比后,有针对性地总结出美国等国家在该方面的成熟经验,来充实实践思路或者填补空白领域。第四部分,综合前几部分的调研探究,提出完善我国破产重整中债券处置的举措。提出从交易主体和行为两方面对破产重整中内幕交易进行限制,明晰表决权的正当使用与约束程度,释明违约债券信息申报、查询的方式,引入并规范第三方中介机构行为,发挥行政和司法手段在破产程序中的指引作用等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其他文献
PPP立法规范的矛盾与缺失,阻滞了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导致纠纷解决实践的混乱。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的“协议或争议性质决定纠纷解决方式”解纷逻辑,仅对PPP协议进行整体性分析,尚未从制度层面建构起规范化的解纷机制。在我国PPP模式的多元合作形态的背景下,基于PPP协议的公私法双重属性,可对协议进行类型化分析。本文以政府权利(力)的转移为标准,将PPP协议划分为特许经营类PPP协议、政府购买服务类PP
学位
基于民法中的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卖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义务。因此,在标的物交付之时,当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给买受人带来并非微不足道的不利益时,无论出卖人是否根本违约,买受人均有权行使拒绝受领权,当场拒绝受领瑕疵标的物。然而,实践中却并非如此。绝大多数法官均将《民法典》第610条作为买受人不当行使拒绝受领权的法律依据,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瑕疵未严重至合同目
学位
第三人代为履行行为在当下活跃的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而此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解释却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明文规定,使得现实司法实务中,针对这一问题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判决,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适逢编纂《民法典》,官方顺应现实需求将这一制度加入其中,但是法律条文中的相关概念还需要进一步的解释才能更好的在实务中发挥作用。问题主要有三,其一、第三人具有合法利益的认定;其二、当事人双方对第三人的代为履行的抗辩事
学位
全球范围内,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一直都在试图缓解案件数量增多、审理期限延长、案件积压的问题,以期在不折损正义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缩短审理期限,以避免正义的迟到。就我国2020年至2021年进行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本文将围绕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结合该项工作的实施内容、成效数据、存在问题、相关规定、比较法研究,对整体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值得改进的地方,尝试为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进一
学位
从立法目的上看,制定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为了遏制虚假诉讼现象的泛滥,为案外人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事后救济途径。但因其事由设计在立法之初过于概括化,缺乏具体解释,如对第三人条件符合的判断,因不能归责于已未参加诉讼的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理解和民事权益范围的把握等方面仍不够具体,造成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了一定的困境。因此,需要重新审视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事由构成,同时对比其他国家或地区在相关撤销之诉
学位
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使得线上购物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购物方式,互联网交易在带来巨大的便利的同时,也催生出了很多问题,比如各种形式的刷单行为。作为一种违反法律甚至构成犯罪的行为,刷单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更对电子商务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冲击,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我国目前仅仅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商事法律以及依靠电商平台自身的规则
学位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关注度日益攀升。环境法学界广泛认同行政权与司法权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的参与,并形成两条基本救济路径。面对环境问题,逐渐由以司法权为重点的事后救济转变为以行政权为主导的优先救济模式,行政权救济领域较少运用环境行政命令,偏爱其他救济方式,且实践中环境行政机关混淆使用行政命令救济手段。虽然在立法上将行政命令作为与其他行政行为相并列的方式,但仍存在具体范围模糊、补
学位
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产品责任纠纷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缺陷产品自身损害不仅是产品责任中的棘手问题,更是处于合同法与侵权法调整的中间黑色地带,对于缺陷产品自身损害问题究竟适用哪一种救济模式理论上尚未形成统一见解。从我国立法上看,《产品质量法》明确排除对缺陷产品自身损害的救济,而《民法典》重述了《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将缺陷产品自身损害纳入侵权法的救济范畴。法条之间存在矛盾,而新法出台时对这一问题的法律
学位
在人类文明的演化进程中,复仇与法律之间始终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随着政治社会中的共同权威转变为超社会的力量,以及包含着惩罚权的司法权转变为主权的一部分,法律——逐步并且最终——完全取代了复仇。于是,复仇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消失了。相较于法律自身的历史,复仇的历史更为悠久,甚至可以说,法律本身即是脱胎于复仇。就社会功能而言,复仇和法律都是实现正义的一种手段。尽管较之于复仇,法律更具理性,且能更充分地实现形式
学位
以隋唐时期的女子襦裙服饰为主要研究出发点,通过文献研究法、归纳对比法、图像研究等方法,对该时期女子襦裙服饰款式、色彩、纹样艺术特征进行归纳,从而针对性分析其艺术特征形成的原因。研究表明:(1)款式艺术特征——襦裙服装及配饰的款式配置完整度较高;襦裙服饰领口形状为主要的款式结构变化。成因——宗教信仰以及女性地位提高的内在因素影响;丝绸之路背景的外在因素影响。(2)色彩艺术特征——淡雅稳重冷色调,实现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