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务员作为党政机关政策措施的具体执行者,是确保组织机构运转与为民服务的骨干力量。2014年全民健身被提升为国家战略,闲暇体育作为积极、健康的新型生活方式,应加以合理的安排和利用。但公务员群体的闲暇体育锻炼行为仍处于相对低迷状态,整体健康现状令人堪忧。本文以唐山市区机关行政单位公务员为基本调查对象,对唐山市区公务员闲暇体育锻炼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走访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分析唐山市区机关行政单位公务员闲暇体育锻炼现状存在的问题,探讨闲暇体育锻炼行为与动机的差异,总结主客观影响因素,并对此提出适宜的改进策略。为培养公务员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持续开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与数据参考。通过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唐山市制定具有本地区特点的全民健身指导性文件,虽然提高群体对体育锻炼的认知,但缺乏推动行为实效性的举措,致使公务员群体体育锻炼的意识与行为的一致性不容乐观。2、组织开展唐山市区机关行政单位体育活动,已形成了各级机关党工委相互协调联动的管理体系,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完善。但受领导体育重视程度、体育活动经费投入和体育组织形式等因素影响,活动内容与规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公务员实际参与单位体育活动现状不理想。3、唐山市区机关行政单位公务员项目选择以散步、跑步、小球类运动为主,场地器械简单时间与强度易于控制,符合工作性质及身心特点的项目深受青睐,但锻炼参与率偏低活动量明显不足。以公共体育场馆、单位或小区体育场所为主,随年龄增长收费场所的选择逐渐下降。体育锻炼参与规模随年龄增长呈“U”型发展趋势,女性公务员较男性公务员参与率较低,因其个人和家庭影响导致。学历、职称与收入水平的动机提升,但实际锻炼行为并未随之增长,锻炼行为容易忽视计划性与科学性的有机结合。4、影响唐山市区机关行政单位公务员参与闲暇体育锻炼的主观因素依次是:自身惰性、对体育锻炼没兴趣、身体情况好不需要锻炼、锻炼效果不明显不愿参加、身体状态差不宜进行体育锻炼。客观因素依次是:工作繁忙没时间、家庭负担重没精力、缺乏场地设施、缺乏技术指导、缺少锻炼伙伴、缺乏锻炼氛围、缺少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