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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突破口和重头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994年,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中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货物与劳务税税制,这种税制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于保障中央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经济形态的不断涌现,营业税全额征税、重复征收等缺陷日益凸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值税转型、扩围的必需进程。自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从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始,至2016年5月1日已经扩展到所有行业。至此,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解决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它将催生重建地方主体税种及地方税收体系的要求。但是,也出现了企业税负不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地方失去主体税种、地方税收规模缩小、财政压力加剧以及地区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的问题;国税部门税收征管难度加大、征管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市场无法自我调节,需要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解决。 本文总结梳理实际工作经验,运用文献阅读法,在回顾文献和分析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别对增值税、营业税的概念、特征以及优缺点的介绍,探讨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弊端,引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以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税收征管、企业等方面的影响为研究对象,运用对比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提出促进“营改增”平稳、有序、顺利进行的相关建议,为政策制定者提供现实可行的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