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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监督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依照宪法规定,以批评、建议、检查、检举、揭发、申诉、罢免、报道、听证、复议、上访、举报等权利的行使为手段,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制定和执行各项制度、方针、政策以及他们所有的工作进行的监察和督促,是群众参与政事、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力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性质决定了群众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有政治保障功能、评价反馈功能和权力制约功能。中国社会主义群众监督机制,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关群众监督思想的指导下,借鉴国内外民主监督的实践和体制建设,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实践和探索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其自身是一个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和权力运行的方方面面,必然受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政治发展状况、思想文化和监督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因而,长期以来,群众监督一直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存在着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缺乏制度规范和机制的保障诸多问题,影响了群众监督效能的发挥。因此,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强化我国群众监督的公开性、实效性、平等性和法制性原则;着力提高群众的政治意识、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群众监督形式,努力开辟新的监督途径,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完善现有监督形式、加强群众舆论监督和推进网络监督;更加注重群众监督的保障机制、权力机制、激励机制及教育机制的建立健全。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新的理论探索、拓展新的平台,用新办法和新载体,使群众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让群众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也就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保障群众监督在权力制约中发挥其特有的优势,使“软”监督产生“硬”效果,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