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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6月28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发布,2010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套指引》。自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披露由自由阶段过渡到强制阶段。2012年8月14日,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年起我国所有的主板上市公司都应当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随着对内部控制评价认识的不断深入,内部控制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对于内部控制报告的研究也从以往的是否披露转移到披露程度和质量的研究上。几年来对于是否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研究已有一定的成果,随着强制性披露政策的实施,对于通过是否披露来研究政策的实施效果,探讨不同企业间的差异已不具有实际意义。寄希望于通过研究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质量水平来衡量内部控制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这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深入探讨到底是哪些因素影响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的质量,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欲探求哪些因素影响企业内控自评报告的披露质量,首先要对内部自评报告披露质量进行准确的计量,本文站在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结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度量方法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要求,从披露信息本身的质量和披露质量两个角度出发,选择相应的有代表性的度量标准,主要从可靠性、相关性、充分性、可比性、清晰性、及时性、全面性、重要性等8个方面进行衡量。在指标的选择和计算上为了避免过分的主观度量的影响,本文采用主观赋值和客观权重相结合的方式来衡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质量。为了进一步研究到底哪些因素影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质量,本文主要针对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前后的2010年至2012年的沪市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质量进行实证研究,从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选取披露年限,上市地区,事务所声誉,是否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公司的治理方面的董事会特征,股权性质等因素,控制公司特征和经营状况,力图较为全面的分析影响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质量的因素,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和披露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发现:在2010~2012年度,我国沪市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质量总体比较低,并且披露水平差异比较大;但是自《内部控制评价指引》颁布与实施以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质量有所上升,且各企业间披露水平的差异也在不断的缩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上,本文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质量与外部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程度,公司所处地区的发达程度,是否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公司的债务监督力度和内部治理的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控股股东为国有、机构投资者比例,四委设立个数显著正相关;与上市年限,公司规模显著负相关;与事务所声誉,是否两职兼任,公众持股比例、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盈利能力之间不具有统计显著性。研究结论表明:在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质量受到外部监督和公司内部治理的双重影响。因此,为了规范指引的实施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和管理,需加强对于上市公司外部监督的同时,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