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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由于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出现了许多矛盾纠纷。从某种程度上讲,现行的司法强制搬迁制度既是公权力与私权利博弈的产物,也是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旨在解决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的一种手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引入司法裁决机制,制度设计者们想通过司法途径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使私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但是,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从司法强制搬迁实践来看,司法强制搬迁制度设计的预期效果并没有达到。因此,本文主要从司法实践层面出发,对我国司法强制搬迁的审查标准、审查程序以及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旨在找到有效解决强制搬迁司法实践过程出现的问题的办法。本文主体部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章是司法强制搬迁制度的理论阐释,首先,对司法强制搬迁概念与特征进行简单的介绍,并与其他相近概念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司法强制搬迁制度的优越性;其次,从法律规定、申请制度、审查制度与执行制度等方面,对司法强制搬迁的制度构建进行阐述;最后,对司法强制搬迁的法理基础进行分析,旨在为后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主要从法律、法规规定层面、司法审查层面及强制执行层面对我国司法强制搬迁制度的现状进行客观的描述,结合司法强制搬迁的立法及实践现状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司法强制搬迁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对我国司法强制搬迁的现状进行反思。最后一章主要从立法和实践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司法强制搬迁制度的建议:首先,从法律、法规规定的角度及人事财政制度的角度出发,提出完善司法强制搬迁的前提条件的方法;其次,从司法审查标准及司法审查程序的角度出发,找出完善我国司法强制搬迁司法审查制度的方法;最后,结合执行主体的职责、执行程序及救济途径等方面因素,完善我国司法强制搬迁执行制度的办法。笔者期望本文中提及的完善建议对我国司法强制搬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