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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是国家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而制定的一系列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等,目的则是建立廉洁、精干、高效的政府和公务员队伍,为国家政治、经济的有序运行和发展,为社会事业的良好运转,为提高整个社会民众的福祉,为国家和社会应为适应社会变革和日益发展而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政府改革而提供有效、充足的人力资源及智力的支持。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就始终在进行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探索。然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则建立相对很晚,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到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出台迄今不过十几年时间。《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体现了我国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的突出成就。但既然是法律,在内容上则属于较为宏观的制度,其在实践过程中,在具体细节上,在操作层面上仍存在不完善和尚需改进之处。这给政府行政、公务员管理等方面造成诸多不便或存在缺失,与现实中公务员制度及公务员队伍在对政府行政,对经济发展,对资源配制,对社会公正公平的作用与需求之间形成了明显矛盾。如今,公务员制度及其队伍建设已成为国家各项体制改革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我国不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公务员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也同时是一个为断探索的过程,我们必须学习和借鉴对这有益的规律和经验,从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当今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意义的公务员制度。纵观历史,以古为鉴,唐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科举制成形和大发展时期,明、清两代则是其固定和完善时期,且对现阶段我国公务员制度在考试、选拔、录用、培训、考核、激励、辞退等各方面都有借鉴的价值。在学习和借鉴唐、明、清科举制度对现阶段公务员制度的启示意义的同时,也是对中国古代文化和制度的的重思和弘扬。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揭示中国唐、明、清科举制的特点,着重阐述科举制在考试、选拔、录用方面带给现阶段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完善过程中一些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