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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进程的加深,政府规制尤其是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问题,正在成为一个理论研究和政府政策制定的热点。为解决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瓶颈问题,政府逐步放松了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这一过程表现为“调整、放权、规范”。在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已经基本结束的新形势下,冷静客观地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进行分析,并审慎地探索、研究未来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的思路和政策取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政府规制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同时结合公共管理理论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建国以来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的历史和现状的实证分析,试图找寻我国价格规制在自然垄断行业层面上存在的一些有待进一步解决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尽快建立规范的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体制给出一些政策性的建议。论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在这一部分的论述里,首先是对本文的研究所涉及的自然垄断、规制、价格规制等术语含义进行了论述,其次是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的理论依据和基本模式进行追溯和评述,最后对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的理论研究进行归纳性综述。第二部分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进行实证研究。首先是分析研究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改革的基本历程,分析其现状形成的历史脉络。其次是针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现行价格规制,通过具体的价格规制政策来探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由此来说明我国价格规制改革的必要性,并得出关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的七个基本判断,即:一是价格法规不健全,规制无规可循;二是价格与价值背离,无法灵敏地反映成本的变化;三是企业实际成本等同于社会平均成本,价格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四是价格承担了收入再分配的职能,成为政府调控的工具;五是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六是规制本身存在的问题;七是约束监督机制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