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整一性”作为中国古典白话小说文体批评的一个术语,是由毕晓普于1956年《中国小说的若干局限》一文中首次提出的,后经夏志清、刘若愚等西方学者的沿用和阐释,逐渐成为近半个世纪以来西方学者有关中国小说文体研究最重要的观念之一。所谓非整一性是指中国白话小说经常于散体叙述之中插入诗、词、文、赋等文言文体,形成了“文白相杂”、“各体相杂”的独特面貌。西方学者认为,这些文言文体的“插入”造成了中国白话小说语言风格的不纯粹,并且,文言及其文体外在于小说叙事并阻碍小说叙事的顺利进行,于是,“文白相杂”、“各体相杂”在更深层次上意味着中国白话小说文体博杂不纯、缺乏连贯性、整一性。我们认为西方学者“非整一性”的批评反映了他们对中国小说的一些误解,这些误解或可主要归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西方学者所谓的中国小说或中国白话小说实宜分为“话本”、“世代累积型”作品和“文人小说”三类。“话本”和“世代累积型”作品,若单纯从文本来看,其中插用的大量诗、词、文、赋等各类文字确实常常显得多余、累赘。但这两类文本原是宋元时民间说唱艺术直接或间接的文字遗存,其中插用的诗、词、文、赋之类在当日说唱场上本各有其用,故不宜将它们径直视为个人独创、专供案头阅读的“小说”,即不宜以“小说”文本的整一性标准衡量之。然而西方学者“非整一性”的批评有许多恰恰是针对“话本”和“世代累积型”作品而发的,其批评的对象唯有明确指第三类,即文人独立创作的“文人小说”,其“非整一性”的讨论和批评方确实有效。
二、文人所创作的拟话本和章回作品,就其性质而言,都可视为“文人小说”,可以从“小说”的角度加以批评分析。文人小说沿承说唱(话本)的形式惯例,诗、词、文、赋等各类形式在白话小说的题目、篇首篇尾以及正文之中皆有普遍运用。然而这些文字、文体在白话小说中的存在形态已发生了不同于“话本”和“世代累积型”小说的演变,它们在白话小说的结构体制、叙事描人以及意境营造诸方面承担起了自身独特的功能,发挥着散体叙述语言所无法具有的优势,从而成为中国小说的一种“有意味的形式”。虽然在早期的作品或低水平的写作者那里,诗、词、文、赋之类文字不免有陈腐俗套的现象,但从整体来看,自明中叶至清中叶二百余年的历史演进中,随着文人参与小说创作的程度愈深,文人小说文本的“整一性”和艺术性是渐次提高的。
三、西方学者之所以有“非整一性”的批评,最根本的则是缘于他们对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以及这种传统之下特有的中国小说观念缺少理解和同情。中国传统社会贯穿始终的“文”的传统,决定了中国文学艺术的文人化及文体形成的基本模式。在中国历史上,“语”(口语)、“文”(书面语)曾经长期处于分离状态,而操纵和使用“文”的能力只有少数经历特殊教育的文人阶层才具备。中国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诗、词、文、赋等各类文体都先后经历由“语”至“文”的转变,由一种缺乏规范性、稳定性的民间伎艺,经由文人的参与、汲取与规范、提升,逐渐由民间“小传统”融入文士阶层“大传统”,从而使文体得以确立并日趋典雅精致。而反过来,士大夫阶层身份地位的确立,往往也是以其是否能“文”,即写作诗、词、文、赋等高度规范性的文言文体为标志的。中国小说中普遍存在的诗、词、文、赋等各类文字,相对于作为叙述语言的散体白话而言,更多反映了中国“文学”、特别是“雅”文学的特征。小说的作者刻意经营此类文字,也恰恰反映了中国小说在文人化过程中不断向“雅”文学、“雅”文化的靠拢,而其“文学”价值的高低,以及其能否得到接受者的认可,在很大程度上都必须借助诗、词、文、赋之类文字得以呈现。
虽然中国文艺也崇尚单纯或“整一”,但这种单纯或“整一”往往是包融“多样性”的“一”,故“文备众体”乃成为中国文艺、中国文学(包括中国小说)的基本观念。这也就是说,按照中国传统的“小说”观念,“小说”不必是纯粹的“情节艺术”,其语言媒介也不必限于纯粹的散体叙述性文字,诗、词、文、赋等各类文字与中国“小说”这一文体并不必然是异质的、冲突的。
遗憾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不少研究小说的西方学者已将注意力完全转向了文化意识形态批评,忽略甚至反对小说的形式研究或审美研究,使得这些问题未能得到应有的反思。二战以来的海外中国小说研究,实际上也反映了战后海外中国学存在的一些问题。当代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文化(包括中国小说)时所面临的困境,对当代中国学者而言也同样存在,这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文化(包括中国小说)进入“现代学术”视野时所面临的问题。“现代学术”从根本来看乃是“现代”人以其“现代”观念进入历史“传统”,“差异”或“分歧”自然无从避免,面对这种“差异”或“分歧”,最首要和关键的可能不是按照“现代”标准去对“传统”进行批评,而应是努力尝试去理解“传统”,以获得“了解之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