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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因为其在促进科技创新、增加就业、扩大出口、提供服务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阶段,中小企业的作用尤为突出。然而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例如技术落后、融资困难、信息闭塞、营销能力弱、人才缺乏等,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融资问题。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严重、产品技术含量低、有效资产少、抵押担保不能落实等问题,银行机构不愿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使得许多有盈利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于不能及时获得贷款而失去发展的机会。因此,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信用担保,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从而获得银行的贷款。由于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处于初创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探索,不少研究机构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有力的促进了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但是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关系研究并不多,而二者合作关系的好坏是信用担保体系正常运作的关键,如果二者的合作关系不好,担保机构的作用就不能真正发挥出来,也就不能很好的实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目标。现实情况表明,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中的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合作现状并不乐观。因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的合作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两者合作现存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合作建议,并建立与此相关的博弈模型。通过这个模型,分析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合作条件,促进担保机构自身的不断完善,分析政府在支持担保机构有效运转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基础上,运用非线性规划理论建立确定担保贷款规模和担保责任比例的数学模型,进一步分析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两者合作目的都能实现的合作条件,使得两者能顺利合作,从而发挥担保机构的放大和杠杆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