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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艺术媒介决定论”的角度来看,影视动画的表现媒介依旧是“运动的声画影像”,与电影艺术的表现媒介相一致。这就说明,影视动画从本质上还是电影,只是存在于影像系统内部的叙事机制在一般现实逻辑层面上的性质与电影物质现实的复原是有差异的。本质相同,表现形式相异,这足以证明影视动画是电影,是通过电子、手绘技术获得的对物质现实的变形和夸张,是一种同时在叙事机制和造型上变形夸张的电影艺术形态,具有变形性、梦幻性和异质同构性的审美特征。通过两个实证调查对儿童影视艺术载体的选择和喜好进行搜集和验证。首先,调查儿童对同一个故事的表现载体的选择:第一个实验是观察儿童对文字载体和动画载体的选择喜好;第二个实验是观察儿童对故事载体和动画载体的选择喜好。其次,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数据搜集。第一个问卷调查儿童对动画的审美偏爱;第二个问卷调查儿童对动画所产生的认同机制。实验完毕后,总结数据,得出结论,即儿童始终选择观看动画,并被他们所喜爱的动画所影响。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第一次运用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理论去解决儿童偏爱动画的真正原因和心理变化特征。阐述皮亚杰以运演作为儿童思维发展的感知运动阶段、前运演阶段、具体运演阶段和形式运演阶段的这四个阶段在影视动画上的偏爱和认同,分别归纳出处于这四个阶段的儿童对于影视动画的喜好因素和认同机制。为我国的影视动画提出具体的发展建议,以儿童心理的发展阶段入手,明确儿童受众的定位,必须以儿童的思维特征以及心理特点为出发点,同时又要以是否契合儿童特征为艺术的落脚点,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审美心理机制,制作出优秀的影视动画。强调以儿童本位为中心,彰显人文关怀,以适合儿童审美方式表现儿童精神世界本质,反映儿童的生存状态、深入儿童的心灵深处,揭示儿童精神生命世界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