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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是商业银行经营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没有一个稳定的存款基础,商业银行将无从获得长远发展。在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外资法人银行可以全面从事人民币业务的今天,我国商业银行在与外资银行争夺存款上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如何在实际业务中创造、创新一些新颖的具有吸引力的存款产品,便成为竞争的关键问题,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当前,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尚未完全实现,商业银行设计的存款产品的收益率更多地受制于法定存款利率,即便商业银行对有些存款产品能够自行“决定”收益率,也是在法定存款利率水平上下浮动。加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的设计缺乏国外商业银行那种激励与约束对等的机制,这就造成了存款产品不能有效地激励与约束客户,进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基础不稳定,影响其长远发展。本文选题的初衷是考虑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问题,在研究视角的选取上,选取从契约视角。存款产品作为一种契约性产品,具有自己独特的契约属性。从契约视角研究存款产品,可以深入了解其微观结构,也是一种较新的研究视角。为了从契约视角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问题进行分析与说明,进而指出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款产品设计的契约改进问题,本文从契约理论介绍和存款产品的契约属性问题出发,以国外典型商业银行存款产品为代表,指出其存款产品的显著特点,进而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的特点,指出其与国外存款产品设计相比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利率市场化这一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契约改进的一些思考。沿袭这一逻辑思路,本文基本结构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契约理论的介绍以及对存款产品契约属性的界定。契约多从法律和经济学角度进行定义,从经济学角度定义的概念要更为广泛。经济学的契约理论经历了古典契约理论、新古典契约理论、以及现代契约理论三个阶段。从契约以及契约理论的发展来看,存款产品也是一种契约,而且是一种债务类契约。它除了具有债务类契约的一般特点外,也具有一些特殊的属性。存款产品契约具有不完全性和非标准化性,这使得其具有不可转让性。其以作为价值物的货币——存款作为对象,是一种货币经营性契约。在存款产品契约中,不可转让性的特点,使其具有一种内在软约束性,从而天生具有内在不稳定性。而且,在存款产品契约中,客户接受的是一种格式化条款的契约形式,这也成为其特殊的属性。第二章是对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介绍。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与创新出现于20世纪60、70年代,这一时期大的背景是西方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市场化使西方商业银行拥有自己的产品定价权,可以通过创造、创新存款产品来吸引客户,稳定存款。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西方商业银行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利,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以及自主的定价策略,以市场为导向,以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变化为动力,设计并创新了存款产品,从而赢得了市场和客户,也为自己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对西方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介绍,本文选取以典型的西方商业银行——花旗银行为代表,通过对其当前所提供的储蓄产品、支票产品以及货币市场产品等存款产品的介绍,指出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特点。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的构成要素多样化,多要素的不同组合可以创造出多种多样的存款产品。这些存款产品设计完全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动力。其存款产品设计采取差别化定价原则,存款有联合平均余额的要求,且与其他定价要素或服务相关联。存款收益与存款余额水平挂钩,是一种非线性余额收益水平。这些设计的特点,使国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具有激励与约束对等的机制,这一机制也是存款产品契约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第三章是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介绍。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可以从我国当前的法定利率表中看出,基本上由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通知存款等构成。这些存款产品构成要素单一,仅由期限和利率两个要素构成。这就造成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种类较少,定价工具严重单一化,期限事实上成为存款产品的唯一决定因素。存款产品的收益不与存款余额挂钩,且是一种线性余额收益产品。这就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对等机制,没有实现存款产品契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也创新了一些存款产品,这些创新型存款产品以本外币活期一本通、本外币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定期自动转存业务以及结构性存款等为代表。尽管这些创新型存款产品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类型,满足客户的需要有积极的作用。但与一般存款产品相比,其设计的机制仍没有改变,仅仅是从收益率水平等个别角度进行的改进,单要素决定的问题仍然存在,激励与约束对等的机制仍未能完全建立,契约的对等性也未能完全体现和表现出来。第四章是对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进行契约改进的一些思考。中外商业银行在存款产品设计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设计要素、激励与约束对等机制等方面。这些差异的产生,既有我国当前的现实条件,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的问题。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尚未完全实现,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不足、自身定位存在偏差,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充分等便是这些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深入进行中,除了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企业债发行利率外,其他的利率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在这一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和盈利模式也在转变,从以前的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在大客户的争夺上将更加激烈。一旦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将对我国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冲击。如果不改变目前存款产品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将很难在竞争中取胜。在这些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必须进行改进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并赢得客户,稳定存款。从契约视角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应该完善存款产品设计要素构成,加入新的构成要素,并使多要素组合能够形成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对等机制。对客户要加大对其单方面“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力度,减少其单方面违约的发生,保持存款稳定。并且通过存款产品创新,赋予存款产品某种期权形式或者进行标准化改造来激励和约束客户行为,达到存款产品契约设计的对等性。本文选取从契约视角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问题具有一定的新颖性,论文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典型的例子对中外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问题予以介绍和说明,起到了很好的说明和对比效果。在资料选取上,力求新颖,所举例子基本上都是选择近年来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数据的时效性也较强。然而,受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在发展现状上的制约,存款产品设计从契约视角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这客观上也加大了本文的写作难度。本文在对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契约改进问题上所提出的一些思考,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希望能够为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改进做出一定的贡献。当然,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从契约视角研究存款产品设计问题的力度仍需要加强,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仍需要改进。对存款产品的内涵与外缘的界定仍需进行深入研究。